现代艺术家协会
现代艺术家协会,是从事书画艺术创作、研讨和交流的专业艺术组织、是全国各民族艺术家及民间艺术家组成的社会团体的非政府组织、是自愿组织的一个新型的非营利性的书画社团组织。坚持文化艺术为全国民间服务的宗旨,坚持党的文艺路线和方针,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现代艺术家协会
- 外文名
Association of Modern artists
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现代艺术家协会是由社会各界书画艺术家、书画研究者和爱好者组成的书画艺术团体。
第二章协会组织机构
第一条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本会的最高权利是会员代表大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委会为最高领导机构,常委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条协会常委会设主席、副主席、荣誉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长、理事等,共同负责协会各项工作。常务会具体职责为:
(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制定和修改协会发展纲要和工作计划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五)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及财务状况
(六)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协会管理制度
(八)决定协会会员的吸纳,除名及协会其它重大事项
第三条主席职责:领导协会各项工作,带领协会成员参加各项社会活动。
常务副主席职责:具体负责协会发展,配合主席领导协会成员开展各项工作、参加各类社会活动。
副主席职责:全面协助主席、常务副主席开展日常工作。
秘书长职责:全面负责协会日常活动开展,协助协会主席、副主席各项管理工作。
副秘书长职责:协助、配合秘书长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