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是财政部的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
-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主要职责
承担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相关工作。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中央财政民口科技资金和中央高校等财政教育资金。承担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研究提出财政支持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体育事业以及文化产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提出财政支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制定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牵头制定《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三)研究制定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四)负责中央本级教育支出管理;负责国家教育经费投入状况研究分析并参与教育经费统计工作。
(五)牵头提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区域科技创新的财政政策建议。负责中央本级民口科技支出管理。
(六)负责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预算管理,研究制定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参与民口重大专项实施方案论证和组织实施管理。
(七)承担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重大事项管理、负责人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管理用于教育、文化、体育的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
(九)负责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等工作。
(十)承担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按规定分配和管理所联系部门相关领域中央政府性基金的资金。
(十二)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有关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负责资产管理有关事项;负责管理所联系部门相关领域设立的中央政府投资基金。
(十三)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科教和文化司司长:黄家玉
文资办主任:王家新
文资办副主任:高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