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事发经过
  • 4.人员伤亡
  • 5.事件处理
  • 6.案件审判
  • 7.参考资料

3·25内蒙古持枪杀人案

2019年3月25日15时30分许,开鲁县发生持枪杀人案,造成5人死亡,犯罪嫌疑人被公安干警击伤后抓获,枪弹已被收缴。

2019年10月24日,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梁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依法对其数罪并罚,判处梁钧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3·25内蒙古持枪杀人案

  • 事发时间

    2019年3月25日15时30分许

  • 事发地点

    内蒙古开鲁县

  • 人员伤亡

    5人死亡

事发经过

2019年3月25日15时30分许,开鲁县发生持枪杀人案。1

开鲁县公安局的情况说明中称,2019年3月25日,开鲁县内发生三起杀人案:今日15时30分许,110接警台接到报警,在通辽市开鲁县南二水厂有人持枪杀人,经查,已有两人死亡。15时49分,接警称,开鲁县工商局路东慈善堂佛店有人杀人,经查,两人死亡。16时20分许,宇亨建材城有人受伤,有一人死亡。嫌疑人为梁某,开鲁县开鲁镇建设街人,目前人已被抓获。2

人员伤亡

共造成5人死亡。3

事件处理

2019年3月25日,犯罪嫌疑人被公安干警击伤后抓获,枪弹已被收缴。4

2019年3月28日,经现场勘查、调查访问、视频分析和犯罪嫌疑人供述,作案人梁某(男,44岁,开鲁县自来水公司第二供水厂副厂长,性格偏执,已抓获)系因工作和生活琐事产生矛盾,持枪报复杀死特定人员,未伤害现场无关人员。作案枪支为小口径步枪,已收缴。5

2019年6月,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以梁钧涉嫌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弹药罪三项罪名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本案已正式进入审判程序,检察机关将派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开展指控犯罪工作,依法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3

案件审判

2019年10月24日,由通辽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内蒙古开鲁县梁钧持枪杀人案在开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宣判。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钧犯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弹药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建议判处梁钧死刑立即执行的量刑建议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梁钧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作案动机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依法惩处。

最终,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梁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依法对其数罪并罚,判处梁钧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梁钧当庭表示要上诉。4

参考资料

  • 1
    内蒙古发生持枪杀人案致5死 嫌犯被捕枪弹已被收缴网易新闻(引用日期 2019-03-25)
  • 2
    内蒙古开鲁县枪击案致5人死亡 警方:有3个现场新京报(引用日期 2019-03-25)
  • 3
    开鲁持枪杀人致5死嫌犯被提起公诉新京报(引用日期 2019-06-24)
  • 4
    内蒙古开鲁枪击致5死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新京报(引用日期 2019-10-24)
  • 5
    内蒙古持枪杀人案:嫌犯报复杀人今日头条(引用日期 2019-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