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摩梭人花楼
  • 4.福建省闽侯县建筑花楼

花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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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花楼

  • 外文名

  • 用处

    大家庭中的年轻女子居住

  • 解释

    华美的楼

摩梭人花楼

摩梭人的“花楼”主要供 母系氏族大家庭中的年轻女子居住,以便她们单独结交“阿祖”。

花楼大多为一楼一底建造,一般分为4—5小间,是以传统的 木楞吊脚楼造型,全用木板作间隔,精雕细琢,装饰华丽,造型奇巧,门窗楼梯均雕花镂空,屋檐与走廊扶手用红、黄、蓝三色作为基调,绘有龙凤彩云图案,楼梯设于底层走廊中段,靠楼梯间的楼板 平面上,用一花格木杠封住上楼进口,以防他人随意进出。

摩梭人的花楼,一般为母屋旁另一幢二层楼房,楼上是为青壮年妇女与她们 阿夏的居室。这里是感情真挚的净土,这里是无拘无束的方舟。这里没有任何意义的交易,这里没有生离死别的哀痛。

举行过“ 成丁礼”的摩梭 男女,方可进行社交活动。摩梭女子参加 篝火晚会,在夜色中寻找自己意中人。男子遇见了心仪的女子,将邀其共舞。如有情用手指抠女子手心,以此“暗送秋波“。女子倘若有意,将告诉男子自己花楼之地点。夜晚12点以后,男子前来走婚,他将要过 三关,一是翻过院墙,并不困难;二是想办法让狗不叫不咬。只要带些狗爱吃的东西就可过关;三是女子所住花楼木屋的门闩又长粗,男子需用随身戴的长刀砍断那门闩方可进门。所以,摩梭男子在成丁仪式后,都会随身佩刀。

“三关”实际上仅具有某中象征意义,并非真正之难关。事实上,摩梭男女走婚,纯以双方感情为基础,有感情就有婚姻,没有感情就不能同眠“花楼”。由情生爱,可以多上几个花楼;情爱不乱,绝不能同时有两个“ 阿夏”。

福建省闽侯县建筑花楼

位于 福建省闽侯县南屿镇南屿街26号,为 清代建筑,乃张维桂祖业。张维桂,生于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祖上为富商,在南屿街开钱庄、米行、酒店等,家道富有,建有精美豪华的书斋供作子弟读书之所,称“花楼”。楼坐西朝东,为木构双层楼阁式建筑。面阔四间,进深三间,穿斗式木架构,悬山顶,外围风火高墙,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上下两层全部用插屏门间隔。每扇插屏门上、中、下段嵌以山水、 人物、花鸟、果树、亭台、楼阁、船舶及三国人物、苏东坡故事等木雕。前后廊台置花格木倚栏,造有转斗楼梯加花格木栏杆,设花格窗户。悬钟镂雕、立雕各种各式花篮花卉,斗拱造型精美雕刻清秀。风火墙墙帽泥灰塑有山水、人物、亭台、楼阁等。泥塑、 栏杆、悬钟部分已破损。主体结构保存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