谕旨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谕旨
- 出处
霞外攟屑·掌故·载垣端华肃顺各款
- 拼音
yù zhǐ
- 解释
皇帝的诏令
释义
谕旨1
拼音:yù zhǐ
基本解释
详细解释
简介
中国古代帝王诏令文书的文种名称之一。谕和旨原为两种文书。 谕原为以上告下的通称, 君臣都可以用。《左传》载有周天子谕告诸侯之词,《宋史·职官志》有“官吏用榜谕以告谕人民,皇帝作戒辞以谕百官”的记载。到了清代,凡皇帝下达的谕令都冠以“上”字,从此上谕成为皇帝专用文书。旨义为意指,唐宋时期把皇帝派侍臣口头下达的命令叫圣旨,宋代大臣下行的命令称钧旨,知府以下所布命令称台旨。元代把白话诏书称为圣旨。明代皇帝派侍臣口头下达的命令称圣旨,也称谕旨。清沿明制,谕旨成为皇帝日常发布命令的主要文书。
分类
清代谕旨分为两种
一是通过内阁发抄,称明发谕旨;
谕者,天子施于臣下之文也,清制,谕旨的颁布,有明发及寄信二种方式,据《枢垣记略》记载:「军机处缮写谕旨之式,凡特降者曰内阁奉上谕,因所奏请而降者曰奉旨,其或因所奏请而即以宣示中外者,亦曰内阁奉上谕,各载其所奉之年月日于前,述旨发下后,即交内阁传钞,谓之明发,其令军机大臣行,不由内阁传钞者,谓之寄信。」内阁奉上谕即明发上谕,例由内阁大学士撰拟,自军机处设立以后,改由军机大臣拟写,见乾隆元年(1736)二月二十四日内阁奉上谕一道,着该部晓谕护持僧道。
二是通过军机处直接递发,称寄信谕旨(见廷寄)。
清制,谕旨的颁布,不由内阁传钞,而令军机大臣行者,是为寄信上谕,据《枢垣记略》记载:「寄信,外间谓之廷奇。其式,行经略大将军、钦差大臣,将军、参赞大臣、都统、副都统、办事大臣、领队大臣、总督、巡抚、学政,曰军机大臣字寄;其行盐政关差藩臬,曰军机大臣传谕,亦皆载所奉之年月日,经由军机大臣封交兵部捷报处递往,视事之缓急,或马上飞递,或四百里,或五百里,或六百里加紧,皆于封函上注明。」见军机大臣字寄大学士曹等,嘉庆二十二年(1817)八月二十一日奉上谕审办习教传徒案内人犯事。
谕和旨的区别及格式
《光绪会典》卷三载:“特降者为谕,因所奏请而降者为旨,其或因所奏请而即以宣示中外者亦为谕。其式:谕曰‘内阁奉上谕’,旨曰‘奉旨’,各载其所奉之年月日”。谕和旨均为折叠式,白纸墨书,每幅高26厘米,宽11.5厘米。
皇帝亲自用朱笔书写的谕旨称为朱谕,用于一些机密要务,如告诫臣工、指授方略、查奸除恶等。朱谕的书写不受任何格式约束,皇帝信笔直书,密谕某臣查办某事,办事既密且速。此外,由大学士等代拟奏呈御览后再用朱笔誊写于黄折纸上的谕旨,也称为朱谕。这种朱谕用于处理日常政务,颁发各衙门官员执行。谕文开首直书谕某某部,接叙所谕之事,文尾以“特谕”结束,末书发出年月日。谕旨载体通常用折式,称为谕折,每幅6 行,每行12~24字不等。另外,皇帝用朱笔批于臣工奏章上的谕旨,称为朱批谕旨;皇帝口授某大臣传达施行的旨意,称为面奉谕旨;清末用电报拍发的谕旨,称为电旨。
谕旨有别
A.谕又称上谕,是皇帝主动颁发的命令;
B.旨又称圣旨,是针对大臣奏事而下达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