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
平等的读音为píng děng,意思:它是人和人之间的一种 关系、人对人的一种 态度,它是人类的终极理想之一。由于人之差异绝对的公平不存在,只有相对的平等,现代社会的进步就是人和人之间从不平等走向平等过程是平等逐渐实现的过程,遇到不道德之处一定要坚决消灭;人和人之间的平等,不是指人之差异所致的“相等”或“平均”,而是在精神上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不区别对待的平等享有的社会权利与义务;它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或经济地位处于同一水平,没有或否认世袭的阶级差别或专断的特权。
基本信息
- 书名
平等论
- 作者
张正海
- ISBN
ISBN 978-7-5085-2297-5
- 类别
哲学
- 页数
318
- 定价
30
- 出版社
五洲传播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2年5月北京第1版
基本信息
词目:平等
拼音:píng děng
英文:Equality
德文:Gleichheit
基本解释
- 1.
- 2.
在程度、价值、质量、性质、 能力或状况上与他人或他物相同的或相等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3.
- 4.
特指在享受待遇或特权方面与他人等同的
所有的人生来是平等的
- 5.
- 6.
[common]∶平常;一般
他不肯嫁个平等丈夫。——清· 李渔《意中缘》
- 7.
佛教解释
梵语sama,巴利语同。即均平齐等,无高下、浅深之差别。它指一切现象在共性或空性、唯识性、心真如性等上没有差别,称为平等。为‘差别’之对称。如释尊即否定印度吠陀以来之阶级差别而主张‘四姓平等’。诸经论中有关平等之思想与用语极多,例如认为佛、法、僧三宝,以及心、佛、众生三法,于本质上均无差别,故说平等;或显示本体界之相貌,称为空平等、真如平等。另如大般若经卷四○九阐论般若波罗蜜、三摩地、菩萨等三者之平等;大智度论卷一○○明示法平等、 众生平等之理;大日经卷一揭举身、语、意之三密平等。往生论注卷上载,平等是诸法体相,由此所达到之智慧,应无所分别,主观与客观亦无区别,此称智平等;对于众生亦应等同视之,无高低、亲怨之区别,在值得怜悯和具有佛性上,平等无二,此称众生平等。又佛称为平等觉,自性法身称为平等法身。此外,一乘法乃表示与佛之智慧平等之大慧,称为平等大慧;普遍于一切而无差别之爱,称为平等大悲;对一切平等,了悟真理而不起差别见解之心,称为平等心。空、假、中三观中之从空入假观,又称为 平等观;观身、语、意三密之平等无差别,称为三平等观;不论怨、亲之别,一概一视同仁,称为怨亲平等。
新华严经卷五十三离世间品举出菩萨具有十种平等,即:一切众生平等、一切法平等、一切刹平等、一切深心平等、一切善根平等、一切菩萨平等、一切愿平等、一切波罗蜜平等、一切行平等、一切佛平等,菩萨若安住此法,则得一切诸佛无上平等之法。同经卷三十‘十回向品’亦举出业平等、报平等等十种平等。又大方等大集经卷五十则举出众生平等、法平等、清净平等、布施平等、戒平等、忍平等、精进平等、禅平等、智平等、一切法清净平等十种,众生若具此平等,能速得入无畏之大城。此皆说明人、法、国土、修行乃至诸佛等悉皆平等无有差别之理。【杂阿含卷二十、大般若经卷五七○平等品、大宝积经卷六○、大乘庄严经论卷十二、佛地经论卷五】
思维范畴
思想方面
平等是人和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人对人的一种 态度,它是人类的终极理想之一,由于人之差异绝对的公平不存在,只有相对的平等,(佛言众生平等或公平:即诸法实相因果法性平等或公平),现代社会的进步就是人和人之间从不平等走向平等过程是平等逐渐实现的过程,遇到不道德之处一定要坚决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