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简介
  • 4.家庭特征
  • 5.法律意义
  • 6.法律规定
  • 7.相关称呼
  • 8.参考资料

家庭成员

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家庭成员是和你在同一个户口本里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于户籍,“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户籍内永久共同生活,各个成员的经济收入都作为家庭共同财产的人。“家庭成员”与“直系血亲”、“亲属”并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不一定互为家庭成员。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家庭成员

  • 姥姥

    妈妈的妈妈

  • 姥爷

    妈妈的爸爸

  • 奶奶

    爸爸的妈妈

  • 奶爷

    爸爸的爸爸

基本简介

1/3

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1

家庭成员主要指母父/女男及亲姊妹/兄弟,也包括指姥姥/姥爷/奶奶/奶爷/孙女/孙男及姨妈/舅爸/姑妈/叔爸/甥女/甥男/侄女/侄男等。都是我们的家庭成员。 有些爱宠物的人把自己的宠物当作自己的家庭成员。家庭是人们的避风港,也是最温暖的地方。

在一个家庭内共同生活的具有血缘关系、姻亲关系或法律上的继、养关系的人都是家庭成员。

构成的单元;广义的则泛指人类进化的不同阶段上的各种家庭利益集团即家族。 从社会设置来说,家庭是最基本

的社会设置之一,是人类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种制度和群体形式。(社会设置,即组织起来满足一个社会基本需要的

社会结构丛)从功能来说,家庭是儿童社会化,供养老人,性满足,经济合作,普遍意义上人类亲密关系的基本单

位。从关系来说,家庭是由具有婚姻、血缘和收养关系的人们长期居住的共同群体。

详细解释

1.

犹言家中。《后汉书·郑均传》:“ 均 好义笃实,养寡嫂孤儿,恩礼敦至

。常称疾家庭,不应州郡辟召。”

2.

以婚姻和血统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单位,成员包括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亲属。 唐 刘知几 《史通·辨职》:“ 班固 之成书也,出自家庭; 陈寿 之草志也,创於私室。” 宋 欧阳修 《相挽词》诗之二:“平昔家庭敦友爱,可怜松檟亦连阴。” 明 邵璨 《香囊记·义释》:“家荡散,业飘零。携筐还负筥,离家庭。两口无依倚,身如蓬梗。” 叶君健 《、这个儿子就是没有家庭观念,讲也没有用。”

3.

院落,庭院。《宋史·章得象传》:“ 得象 母方娠,梦登山,遇神人授以玉象;及生,父 奂 复梦家庭积笏如山。” 清 东轩主人 《述异记·虾蟆蛊》:“奉之者家庭洒扫清洁,止奉蛊神。” 魏巍 《壮行集·幸福的花为勇士而开》:“他们还有宽裕的时间栽种花木,把家庭收拾得十分舒适。”

家庭特征

(一)家庭成员,是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