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松柏
周松柏,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湖南益阳人,在职研究生文化,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
曾任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省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2019年12月5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周松柏受贿、隐瞒境外存款一案。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周松柏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5年11月
人物履历
1984年9月进入益阳师专历史专业学习
1987年7月毕业后,先后在湖南工具厂培训中心、益阳县纪委、益阳地区人事局工作,1992年1月在省财贸办政治处工作
1994年09月任湖南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主任科员
1997年04月任湖南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副处级组织员
2001年02月任湖南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副处长
2003年12月任湖南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副处长、正处级组织员
2005年10月任湖南省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副处长、调研员
2008年12月任湖南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处长
2013年09月任湖南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专职副院长
2015年09月至2016年11月任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
2016年11月至2019年07月任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省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人物事件
依法双开
2019年7月15日,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省直机关工委委员周松柏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松柏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拒绝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挽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巨额礼金、礼品,违规购买非上市公司股份,获取巨额经济利益;违反生活纪律;弄虚作假办理身份证件和因私护照;隐瞒境外存款;长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职务晋升、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松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毫无党性原则,毫无纪律和法律意识,政治上蜕化变质,经济上贪婪成性,生活上腐化堕落,公权私用,滥权妄为,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严重违反 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松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1
开庭审理
2019年12月5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原委员、省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原副书记周松柏受贿、隐瞒境外存款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