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秀霞
山东省栖霞市委原书记
姚秀霞,女,汉族,1971年9月生于山东招远,1993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农业推广硕士。
曾任山东省栖霞市委书记。
2021年2月,姚秀霞因负有迟报瞒报事故责任,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姚秀霞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71年9月
- 出生地
山东招远
- 籍贯
山东招远
人物履历
2002年12月任栖霞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2005年6月任烟台市牟平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7年10月任烟台市牟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2010年12月任烟台市牟平区委常委、副区长;
2011年11月任烟台市莱山区委副书记;
2011年12月任烟台市莱山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2012年1月任烟台市莱山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6年12月任烟台市莱山区政府正县级干部;
2017年8月任烟台市民政局工委书记、局长,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8年12月任烟台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9年7月任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12月任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2020年1月任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
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15日任中共栖霞市委书记。
任免信息
2019年8月28日,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姚秀霞为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免去姚秀霞的烟台市民政局局长职务。1
2020年6月17日,栖霞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了省委和烟台市决定:姚秀霞任中共栖霞市委书记。2
2021年1月15日,鉴于在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栖霞市笏山金矿事故迟报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山东省委决定,免去姚秀霞同志栖霞市委书记职务,配合事故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