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履历
  • 4.人物事件
  • 4.1.违纪被查
  • 4.2.开除党籍
  • 4.3.依法逮捕
  • 4.4.提起公诉
  • 4.5.一审开庭
  • 5.参考资料

郑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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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建广西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原副巡视员

郑建林,男, 1968年1月出生,汉族,广西桂平人, 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5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

曾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副巡视员。

2019年12月10日,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郑建林(副厅级)受贿一案。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郑建林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8年1月

人物履历

2005年09月至2008年01月,任广西水电工程局局长;

2008年01月至2011年05月,任广西水电工程局局长、安哥拉公司总经理;

2011年05月至2013年01月,任广西水电工程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安哥拉公司总经理;

2013年01月至2014年11月,任广西水电工程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任广西水电工程局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任广西水电工程局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5年12月至2018年11月,任广西水电工程局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2018年11月至2019年09月,任广西水电工程局副巡视员。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9年9月,郑建林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

开除党籍

2019年9月,郑建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查,郑建林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入党初心,丧失理想信念,滥权妄为,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在职务晋升、材料采购、业务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郑建林严重违反  党的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郑建林开除党籍处分;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按照企业规章制度办理辞退郑建林相关手续;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2

依法逮捕

2019年11月,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原副巡视员郑建林(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郑建林作出逮捕决定。3

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