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广播电视台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乌鲁木齐市机构改革方案》(新党厅字〔2019〕2号)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乌鲁木齐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乌党发〔2019〕1号),制定本规定。
乌鲁木齐广播电视台(乌鲁木齐广播电视集团)是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县级,归口市委宣传部领导。
乌鲁木齐广播电视台(乌鲁木齐广播电视集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舆论宣传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委、政府舆论宣传喉舌和主阵地作用,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统筹组织重大宣传报道;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创作生产,制作各族市民喜闻乐见的精品节目,确保安全播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社会热点,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打造自主可控、影响力强的新媒体传播平台,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加强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乌鲁木齐故事;承担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部分节目的转播。1
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部门
1.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务、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协调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2.集团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编制集团发展规划;制定集团重大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档案等工作;承担董事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3.总编室。组织协调集团宣传工作,制定宣传规划;组织各频道频率的播出及节目审查审读、监看监听、评价评议,开展受众数据分析和联系工作。
4.总工办。负责统筹集团全面技术工作;负责制定集团技术发展战略规划,编订实施方针及目标并监督执行;负责定期召开技术委员会会议,研判安全播出动态,提出处置重大风险隐患指向性意见;负责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新技术研发,指导集团融媒体传播技术的拓展应用及办理技术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立项、招标、环评手续等工作;开展技术交流活动。
5.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调配、人才引进、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工资、绩效考核及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员工管理服务等工作。
6.财务管理部。负责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7.监察审计部。负责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8.后勤服务部。负责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及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
9.融媒体新闻中心。组织协调媒体融合发展事务,制定融媒体发展战略规划,统筹融媒体平台建设,建立内容资源和用户数据共享库;负责新闻新媒体平台建设及新闻类微博、微信等媒体账号的运营,负责新闻新媒体专线产品的组织、策划、生产和推广等工作。
10.广播中心。负责广播节目的策划、制作等工作。
11.电视中心。负责电视节目的策划、制作等工作。
12.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技术管理、技术制作和安全播出等工作。
13.经营管理中心。负责制定集团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集团各类经营活动;负责下属企业的管理;负责集团经营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
(二)节目制作部门
节目制作部门控制数为20个,由集团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调整设置申请,经市委宣传部审核后,报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备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