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永
2河北省迁安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
康永,曾任河北省迁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19年8月5日,唐山人民法院判决康永犯强奸罪、受贿罪、行贿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6年6个月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康永
- 民族
回族
- 原工作单位
河北省迁安市公安局
人物履历
曾任河北省迁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8年7月,康永因行贿被唐山市监委留置调查,随后主动交代,自己也牵涉其中,性侵未成年女孩。
依法判决
2019年8月5日,康永一案被唐山法院终审判决,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康永在2017年暑假至2018年初期间,曾与六名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八次发生性关系。康永犯强奸罪、受贿罪、行贿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6年6个月1。
参考资料
- 1性侵幼女 河北迁安一官员获刑16年半人民网(引用日期 201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