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
中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是为了加强对监察官的管理和监督,保障监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监察官合法权益,推进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建设,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根据宪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而制定的法规。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
- 通过时间
2021年8月20日
- 实施时间
2022年1月1日
- 内容数量
9章68条
法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察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
第三章 监察官的条件和选用
第四章 监察官的任免
第五章 监察官的管理
第六章 监察官的考核和奖励
第七章 监察官的监督和惩戒
第八章 监察官的职业保障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监察官的管理和监督,保障监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监察官合法权益,推进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建设,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监察官的管理和监督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增强监察官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官队伍2。
第三条 监察官包括下列人员:
(一)各级监察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委员;
(二)各级监察委员会机关中的监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