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浩军
2张浩军,男,汉族,中共党员。
现任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国家卫健委及甘肃省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张浩军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职务
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国家卫健委及甘肃省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
人物履历
曾任甘肃省人民医院公共卫生与医院感染管理处处长。1
2022年1月,任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副处长级,试用期一年)。1
现任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国家卫健委及甘肃省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
任免信息
2022年1月5日,经中共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张浩军任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副处长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甘肃省人民医院公共卫生与医院感染管理处处长职务。1
人物事迹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张浩军坚守“国有难,召必应,战必胜”的信念,从陕西到武汉,从新疆乌鲁木齐到青岛,再到新疆喀什地区,始终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张浩军是甘肃省医疗卫生系统“逆行”武汉第一人,在武汉、新疆疫情防控期间,他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积极排查感染防控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并完成对全院通道及工作制度、流程重新优化设计,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积极开展培训工作,提升医务人员的防控意识;配合汉阳区参与完成5个方舱医院和4个隔离救治点建设工作;对江西、山东和甘肃等医疗队强化培训5次,降低了医务人员交叉感染风险。
张浩军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白衣战士”英勇战疫的信心和决心,践行了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人物荣誉
2020年3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
2020年9月8日,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3
2020年9月8日,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4
参考资料
- 1关于张浩军、马新换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引用日期 2022-05-08)
- 2关于表彰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国家卫健委(引用日期 2020-03-20)
- 3(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关于表彰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新华网(引用日期 2020-09-11)
- 4(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表彰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新华网(引用日期 2020-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