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定义
  • 3.1.基本解释
  • 3.2.详细解释
  • 4.简介
  • 5.分类
  • 5.1.预期违约
  • 5.2.实际违约
  • 6.特征
  • 7.关系
  • 8.法律规定
  • 9.参考资料

违约

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违约

  • 外文名

    default

  • 拼音

    wéi yuē

  • 解释

    违反条约或契约的规定

定义

基本解释

[default;break a contract;violate a treaty;break off an engagement;break one's promise] 不遵守条约、契约的规定

违约行为要受处罚

详细解释

违反条约或契约的规定。

《后汉书·袁安传》:“此明其畏威,而非先违约也。”《史记·项羽本纪》 唐司马贞述赞:“违约王 汉 ,背关怀 楚。” 明张居正《答宣大王巡抚书》:“旧额之外,一马不增。如违,即闭关谢之,走告 俺 酋,责以违约。”张周《步履艰难的中国》第一章:“继而以违约名义在当地告状。”

简介

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完全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一般说来,违约行为从属于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就包括民事违约和民事侵权两类。

买卖合同是对缔约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义务;就应承担违约的法律后果,受损方有权提出损害补偿要求。但是,各国的法律或国际组织的文件对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对该后果的处理有不同的规定和解释。

分类

根据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违约行为总体上可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而实际违约又可分为不履行(包括根本违约和拒绝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履行和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而不符合约定的履行又可分为迟延履行、质量有瑕疵的履行、不完全履行(包括部分履行、履行地点不当的履行和履行方法不当的履行)。

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又叫先期违约、事先违约、提前违约、预期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之前,明示或者默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由此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项合同法律制度。

预期违约制度源于英美法。这项制度的确立可以使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损失降低到较低限度,并有利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使守约方能及时解除合同,另订其他补救合同,以实现其所期望的经济利益,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所以,不但美国的《统一商法典》明确规定了预期违约制度,而且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也规定了预期违约制度。而中国《合同法》吸收和借鉴了英美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在第108条作出了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理论界和实务界都一致认可这条规定确立了预期违约制度。

实际违约

1)不履行

不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时,合同当事人完全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又分为“根本违约”和“拒绝履行”。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拒绝履行又叫履行拒绝、给付拒绝,是指履行期届满时,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2)不符合约定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