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倩月
李倩月(1998年-2020年7月),毕业于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她先从南京乘飞机到达云南昆明,于2020年7月9日晚上从昆明到了西双版纳后失联。2020年8月4日勐海县公安局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峤与张晨光、曹泽青在南京合谋,于2020年7月9日晚将李倩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1。
2022年1月28日,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庭审结束后未当庭宣判2。7月7日,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一审宣判:洪峤被判死刑,张晨光、曹泽青2人被判死缓3。7月,该案中三名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提出了上诉,其中洪峤提出无罪上诉,另两人提出上诉是认为一审量刑过重4。8月26日,“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在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法庭未当庭宣判,主犯洪峤称自己无罪且有精神疾病,法院驳回精神鉴定要求56。9月2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上诉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故意杀人、上诉人洪峤、原审被告人祁文强盗窃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7。2023年5月7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洪峤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8。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李倩月
- 出生日期
1998年
- 逝世日期
2020年7月9
- 出生地
江苏宝应10
- 国籍
中国
- 毕业院校
个人生活
李倩月与男友洪某同居于南京马群某小区12。
人物事件
2020年7月8日,洪某和女友李倩月曾在南京马群某小区争吵。
2020年7月9日上午10时42分,李倩月独自一人从南京栖霞区马群一小区离开,之后电话关机,微信、QQ均无回应。
2020年7月10日,洪某发现联系不上女友李倩月,通过调取小区公共视频发现,女友于7月9日10时42分离开小区。
2020年7月10日,李先生夫妻俩从老家赶到南京,他们找了女儿可能去的地方,但一无所获。
2020年7月13日,李先生向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马群派出所报警,寻求帮助。后来,警方反馈信息称,李倩月于7月9日从南京乘飞机到达云南昆明,又于7月9日晚上从昆明到了西双版纳,下了飞机后于晚上9时16分到了勐海县兴海检查站,之后便没有线索了。
2020年7月31日下午,李倩月的父亲李先生在云南省勐海县。已经8天了,仍然没有线索13。
案情通报
勐海县公安局2020年8月4日发布案情通报,2020年7月18日,勐海县公安局接到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的协查通报:李某月(女,21岁,江苏宝应人)从江苏南京到达云南勐海后去向不明。勐海警方迅速开展调查寻人工作。
警方在调查寻找中,发现较多疑点,随即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侦工作。经缜密侦查,发现李某月的男友洪某(男,24岁,江苏南京人)等有重大作案嫌疑。2020年8月3日,勐海警方会同南京警方在南京市将洪某、张某光(男,21岁,江苏宿迁人)、曹某青(男,20岁,江苏南京人)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于当日在勐海县城郊外山林中找到了被掩埋的李某月尸体。
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与张某光、曹某青在南京合谋,张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县于2020年7月9日晚将李某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1。
2020年9月11日,云南省勐海县人民检察院通报,于2020年9月4日对犯罪嫌疑人洪峤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曹泽青、张晨光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祁文强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14。
2021年12月16日下午,即正式开庭的前一天下午,李倩月的父亲李胜接到法院通知称,无法如期开庭,延期原因系辩方律师在庭前会议中提出非法证据排除。12月17日,原定的一审开庭变更为第二次庭前会议,开庭时间仍无法确定15。
2022年1月28日,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庭审结束后未当庭宣判2。
2022年7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故意杀人,被告人洪峤、祁文强盗窃一案,对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祁文强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3。
2022年7月,该案中三名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提出了上诉,其中洪峤提出无罪上诉,另两人提出上诉是认为一审量刑过重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