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建新
4任建新(1925年8月—2024年9月21日),男,汉族,山西汾城(今襄汾)人,194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工作,北京大学工学院化学工程系肄业,律师1,中国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2。
曾任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第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2。
2024年9月21日13时33分,任建新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99岁34。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任建新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25年8月
- 毕业院校
北京大学工学院化学工程系(肄业)1
- 籍贯
山西汾城(今襄汾)
- 逝世日期
2024年9月21日
人物生平
人物履历
曾任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会中国分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名誉会长,中国经济法学会副会长,通过法律维护世界和平中心执委兼亚洲地区主席,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主席,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
1946年至1948年在北京大学工学院化学工程系学习。
1948年至1949年任华北人民政府秘书厅秘书。
1949年至1954年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厅秘书,中央法制委员会秘书。
1954年至1959年任国务院法制局秘书。
1959年至1966年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科长、处长。
1966年至1971年在“文化大革命”中靠边站,后下放“五七”干校劳动。
1971年至1981年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部处长、法律部部长。
1981年至1983年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83年至1988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1988年至1992年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共中央政法领导小组成员兼秘书长,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秘书长。
1992年至1997年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
1997年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
1994年5月当选中国法官协会会长。
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任第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1998年4月后任第十四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名誉主任。
中共第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十四届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十五大代表;第七至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山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