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
《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是为预防和制止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降低行政执法和经营者合规成本,加强和改进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的法规。
2020年1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征询期为2020年11月10日-11月30日。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
- 颁布时间
2020年11月10日(征求意见稿)
- 发布单位
市场监管总局
-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 意见征询期
2020年11月10日-11月30日
意见征询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引导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促进线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0年11月30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详见官网参考链接),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详见官网参考链接),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三、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邮编100820。请在信封注明“《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11月10日。1
指南全文
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南的目的和依据
为预防和制止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降低行政执法和经营者合规成本,加强和改进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基本原则
对平台经济领域开展反垄断监管坚持以下原则:
(一)营造公平竞争秩序。着力预防和制止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降低市场进入壁垒,促进更多主体进入市场,公平有序参与竞争,激发市场活力。
(二)加强科学有效监管。《反垄断法》的基本制度、规制原则和分析框架适用于平台经济领域所有市场主体。反垄断执法机构将根据平台经济的发展状况、发展规律和自身特点,强化竞争分析和法律论证,不断加强和改进反垄断监管,增强反垄断执法的针对性、科学性。
(三)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引导和激励平台经营者将更多资源用于技术革新、质量改进、服务提升和模式创新,防止和制止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抑制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和经济活力,有效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动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
(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通过反垄断监管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有序竞争,充分发挥平台经济高效匹配供需、降低交易成本、发展潜在市场的作用,推动资源配置优化、技术进步、效率提升,支持和促进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