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主要险别
  • 3.1.平安险
  • 3.2.水渍险
  • 3.3.一切险
  • 4.附加险别
  • 4.1.偷窃提货不着险
  • 4.2.淡水雨淋险
  • 4.3.短量险
  • 4.4.混杂沾险
  • 4.5.渗漏险
  • 4.6.碰损破碎险
  • 4.7.串味险
  • 4.8.受热受潮险
  • 4.9.钩损险
  • 4.10.包装破裂险
  • 4.11.锈损险
  • 5.特别附加险
  • 6.陆上运输货物保险
  • 6.1.陆运险的责任范围
  • 6.2.陆运一切险的责任范围
  • 6.3.陆上运输货物保险的除外责任
  • 6.4.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 7.邮包保险
  • 8.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保险程序
  • 8.1.确定投保的金额
  • 8.2.填写投保单
  • 8.3.支付保险费取得保险单
  • 8.4.提出索赔手续
  • 9.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保险涉及的损失
  • 9.1.全部损失
  • 9.2.部分损失
  • 10.保险合同
  • 11.2010年司法考试大纲国际经济法

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保险

对外运输货物保险是以对外贸易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外贸货物的运送有海运、陆运、空运以及通过邮政送递等多种途径。对外贸易运输货物保险的种类以其保险标的的运输工具种类相应分为四类: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陆上运输货物保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邮包保险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保险程序有时一批货物的运输全过程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工具,这时,往往以货运全过程中主要的运输工具来确定投保何种保险种类。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保险

  • 邮包保险

    当日千夜起算满十五天终止

  • 途径

    海运陆运空运

  • 运输保险程序

    C.I.F.条件

  • 附加险别

    淡水雨淋险

  • 主要险别

    平安险等

主要险别

一、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按照国家保险习惯,可将各种险别分为:

平安险

(free fromparticular average,简称f.p.a.)

平安险这一名称在我国保行业中沿用甚久。人其英文原意是指单独海损不负责赔偿。根据国际保险界对单独海损的解释,它是指部分损失。因此,平安险的原来保障范围只赔全部损失。但在长期实践的过程中对平安险的责任范围进行了补么和修订,当前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已经超出只赔全损的限制。概括起来,这一险别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

1、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和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民被保险货物的实物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遭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一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3、只要运输工具曾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不论这意个事故发生之前或者以后曾在海上遭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转船过程中,被保险货物一件或数件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5、运输工具遭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在避难港卸货所引起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6、运输工具遭自然或灾害或意外事故,需要在中途的港口或者在避难港口停靠,因而引起的卸货、装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发生共同海损所引起的牺牲、公摊费和救助费用。

8、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危险,被保险人对货物采取抢救、防止减少损失的各种措施,因而产生合理施救费用。但是保险公司承担费用的限额不能超过这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施救费用可以在赔款金额以外的一个保险金额限度内承担。

水渍险

(with particular average,简称w.p.a.)

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了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一切险

(all risks)

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所有责任外,还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外来原因所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不论全损或部分损失,除对某些运输途耗的货物,经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双约定在保险单上载明的免赔率外,保险公司都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