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东
56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
王晓东,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安徽颍上县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入党,研究生学历。
曾任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王晓东2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3年2月
人物履历
1981年09月至1985年07月,安徽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
1985年07月至2013年11月,先后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执行局执行处处长、执行庭(局)副庭(局)长、审判监督庭庭长;
2013年11月至2014年01月,任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2014年01月至2017年12月,任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7年12月至2018年01月,任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2018年01月至2024年01月,任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1
任免信息
2024年1月9日,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王晓东的辞职请求,报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1
参考资料
- 1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晓东辞职请求的决定合肥人大微信公众号(引用日期 2024-01-19)
- 2合肥市新一届人大、政府领导班子选举生 罗云峰当选市长新浪网(引用日期 202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