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履历
  • 4.人物事件
  • 4.1.接受调查
  • 4.2.依法双开
  • 4.3.决定逮捕
  • 4.4.提起公诉
  • 5.参考资料

付国平

抚州市资溪县政协原副主席

付国平,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江西资溪人,大专文化,1981年1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抚州市资溪县政协副主席、四级调研员。

2022年5月,抚州市资溪县原政协副主席付国平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经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南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付国平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3年10月

人物履历

1981年01月至1986年09月,抚州市资溪县生资公司职工;

1986年09月至1992年10月,历任抚州市资溪县欧溪供销社副主任、许坊供销社副主任、高阜供销社主任;

1992年10月至1995年11月,抚州市资溪县商业局副局长、县副食品公司经理;

1995年11月至1998年03月,抚州市资溪县石峡林场党委副书记、场长;

1998年03月至2006年07月,抚州市资溪县商业局局长;

2006年07月至2007年01月,抚州市资溪县商业企业转制管理办公室党委副书记、主任;

2007年01月至2017年10月,抚州市资溪县粮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7年10月至2019年02月,抚州市资溪县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9年02月至2020年12月,抚州市资溪县政协副主席;

2020年12月至2022年04月,抚州市资溪县政协四级调研员。2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2021年12月,资溪县政协原副主席、原县粮食局局长付国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抚州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2年4月,经中共抚州市委批准,抚州市纪委市监委对资溪县政协原副主席、原县粮食局局长付国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付国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靠粮吃粮,监守自盗,影响粮食安全,破坏地方粮食系统政治生态,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公款接待;不如实报告配偶投资企业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影响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对单位违规挤占下属企业资金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单位违规出租拆迁安置房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或单独侵吞公款,在人事调整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付国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抚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抚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付国平开除党籍处分;由抚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2

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