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厦
林建厦(?—2020年7月17日),于2018年9月21日杀害女儿同学。1
2020年7月17日,林建厦被执行死刑。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林建厦
- 国籍
中国
- 逝世日期
2020年7月17日
人物事件
2018年9月19日下午,被告人林建厦的女儿林某某与同学被害人叶某某(殁年9周岁)发生矛盾,林建厦因叶某某未按其要求公开向女儿道歉而起意报复。同年9月21日16时15分许,林建厦随身携带事先准备的刀具进入叶某某所在的瑞安某小学,将其带至男厕所杀害。后林建厦拨打11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到达将其抓获。1
人物审判
2019年3月1日下午,“林建厦故意杀人案”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公开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建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
2020年7月17日下午,林建厦被执行死刑。2
参考资料
- 1浙江温州“小学生被害案”被告人林建厦一审获死刑中国网(引用日期 2022-10-09)
- 2携刀杀死女儿9岁同学 罪犯林建厦被执行死刑sina新闻中心(引用日期 2022-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