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创作背景
  • 3.使用规范
  • 3.1.公安机关
  • 3.2.司法行政
  • 3.3.人民法院
  • 4.歌曲歌词
  • 4.1.通用版
  • 4.2.公安适用
  • 5.歌曲曲谱
  • 6.参考资料

中国人民警察警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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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印青作曲、朱海作词的歌曲

《中国人民警察警歌》由朱海作词、印青作曲,歌曲时代特色鲜明,警察职业特征突出,旋律刚劲有力,情感饱满真挚,反映了人民警察忠诚履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家国情怀,体现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1

创作背景

1987年以来,公安部政治部每年都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公安部春节电视文艺晚会,2007年开始晚会名称固定为“万家灯火平安夜”。为进一步把每年的公安部春节电视文艺晚会办成精品,保持晚会主题的连续性,也需要一首富有公安特色、适合晚会演唱的主题曲。因此,公安部政治部与中国音乐家协会决定联合面向社会各界和全国公安机关广泛征集《中国人民警察警歌》。2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在全警高高树立起来、坚决落实下去,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公安部对之前在公安机关组织学唱的歌曲《人民公安向前进》进行了修改,将总要求写入了歌词。公安部党委研究决定,将《人民公安向前进》确定为《中国人民警察警歌》1

使用规范

公安机关

第二百一十九条 中国人民警察警歌是人民警察性质、宗旨和精神的体现。公安民警和公安院校学生应当会唱警歌。

第二百二十条 奏(唱)警歌适用于公安机关重要庆典、集会、会议、检阅以及其他维护、显示人民警察威严的场合。

第二百二十一条 不得在私人婚、丧、庆、悼活动和娱乐、商业活动以及其他不适宜的场合奏(唱)警歌。

第二百二十二条 奏(唱)警歌时,公安民警应当庄重肃立。3

司法行政

举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入警宣誓、授予和晋升警衔、从警三十年纪念等仪式等,应当宣读《誓词》。举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庆典和入警宣誓、授予和晋升警衔、表彰奖励、从警三十年纪念、人民警察退休等重要仪式,以及其他重大活动时应奏唱《警歌》。娱乐活动、商业活动以及其他不适宜的时机场合,不得奏唱《警歌》。宣读《誓词》和奏唱《警歌》时,人民警察应当着警服、戴警帽,现场应当严肃庄重,参加人员均应肃立。宣读《誓词》的场地应当悬挂警徽。4

人民法院

第五十七条警歌

(一)警歌是司法警察性质、宗旨和精神的体现。警歌的奏唱,可以用于各级司法警察部门的重要庆典、集会、检阅以及其他维护、显示警威的场合。

(二)警歌不得在私人婚、丧、庆、悼活动和娱乐、商业活动以及其他不宜奏唱警歌的场合奏唱。

(三)奏(唱)警歌时,司法警察应当庄重肃立。5

歌曲歌词

通用版

伟大的祖国赋予我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