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经历
  • 4.犯罪经历
  • 4.1.犯罪诱因
  • 4.2.犯罪案件
  • 5.参考资料

马新野

佳木斯连环命案罪犯

马新野,男,曾用名马全武1,1971年出生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的一个工人家庭2

13岁时,因强奸未遂被拘留十四天。三年后,16岁的马新野开始实施连环强奸杀人案,296天内共作案11起,其中强奸杀死6人,包括两名孕妇,强奸杀人未遂5起,受害人年龄跨度从青少年到65岁老人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马新野

  • 出生日期

    1971年

  • 出生地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 相关事件

    佳木斯白条案

  • 曾用名

    马全武1

人物经历

马新野生长在工人家庭里,有一个比他小一些的弟弟,爸爸在县运输公司当司机,母亲守着孩子操劳着家务2

马新野从小就聪明伶俐,3岁的时候,在黑板上教他写“上下左右”,他能学的有模有样;5岁会主动哄自己的弟弟睡觉;8岁会背乘法口诀表;10岁可以帮妈妈洗衣做饭1

小学1年级,被老师安排成为班长,会组织班里排练节目、课外活动。小学三年级是学生会主席。1984年6月加入共青团,同年小学毕业后,以优异的成绩考入重点中学,入学后先后被提名为班长、学生会副主席,经常被评为优秀团员,模范班干部、三好学生1

犯罪经历

犯罪诱因

13岁那年,妈妈带弟弟去参加舅舅的婚礼,马新野无意间发现了父亲和邻居偷情,所有的过程他都历历在目。后来,他犹豫半天决定将此事告诉母亲。妈妈知道这事后,与爸爸打了一仗,爸爸提出了离婚。从这以后,爸爸经常看他不顺眼,发脾气,为点小事就动手打他,妈妈也无能为力。

失去家庭温暖的马新野,变成了内向、孤僻的性格。他对人说:“世界上女人最坏”3

犯罪案件

受害者

他在13岁时,曾因强奸未遂被收审,因年龄小于14岁,为无责任能力年龄阶段,所以仅仅被拘留十四天2

1987年,参与“9.19”强奸杀人案件。被抓捕后,马新野把他所犯的全部案件交代,在296天里,共作案11起,其中强奸杀死6人,其中两人怀孕,强奸杀人未遂5起2

参考资料

  • 1
    未成年狂魔-马新野(上集)微信公众号(引用日期 2024-05-25)
  • 2
    推荐|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到底是谁?世界著名犯罪悬案全纪录微信公众号(引用日期 2024-05-25)
  • 3
    【中国大案纪实】1987年佳木斯白条案每日头条(引用日期 2024-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