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人物经历
  • 3.人物事件
  • 3.1.打死警察事件
  • 3.2.涉黑涉恶犯罪组织被打掉

于竹君

青岛涉黑涉恶组织头目

于竹君,又名于祝军,绰号“嘎嘎”,男,1967年出生,山东寿光人,高中文化,青岛涉黑涉恶组织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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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因流氓罪、抢劫罪被判刑7年。1992年,因寻衅滋事被劳教两年。1993年,打死警察单波被判无期徒刑后改判7年。2020年7月,于竹君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组织被青岛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于竹君被批准逮捕并上网追逃。

人物经历

1983年,16岁的于竹君因流氓罪、抢劫罪被判刑7年。

1992年11月,因寻衅打人,于竹君被劳动教养两年。

1993年11月17日,于竹君在青岛西海岸大酒店将制止斗殴的青岛市沧口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单波拳击致死。案发后潜逃,被列为网上逃犯。

1996年,于竹君在北京被抓获。

1998年4月,于竹君因打死警察单波犯故意伤害罪,被青岛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后被山东省高院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7年。

2000年7月26日,于竹君被假释,他在监狱实际服刑时间为4年。

2002年,于竹君与人成立青岛金赉酒行有限公司,并在青岛颐中皇冠假日酒店开设雾之花夜总会。

2020年7月,于竹君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组织及其所控制的青岛市蓝色海洋有限公司被青岛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于竹君被批准逮捕并上网追逃。

人物事件

打死警察事件

1993年11月17日晚上,青岛市沧口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市“三车”整顿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单波在制止斗殴时,被所外执行的劳教人员于竹君拳击致死。单波死后,于竹君找中间人说要给其妻子董淑英70万私了,被拒绝。

案发后,于竹君在劳教所管教、某保险公司经理的帮助下,潜逃到外省。

1996年,于竹君被北京警方抓捕。

1998年4月,青岛中院判决于竹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赔偿单波家庭50606元。辩称无罪的于竹君和认为该判于竹君死刑的单波妻子董淑英双双上诉,山东省高院二审认定单波制止犯罪时被于竹君伤害致死,改判犯故意伤害罪的于竹君有期徒刑7年、另外再赔偿5万元。

涉黑涉恶犯罪组织被打掉

2020年7月,在山东省公安厅统一部署下,青岛市公安局打掉以于竹君为首的涉黑恶犯罪组织及其所控制的青岛市蓝色海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