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介绍
  • 4.主要活动
  • 5.国际大会
  • 6.空间法委员会
  • 6.1.1968
  • 6.2.1973
  • 6.3.1974
  • 6.4.1976
  • 6.5.1978
  • 6.6.1980
  • 6.7.1982
  • 6.8.1984
  • 6.9.1986
  • 6.10.1988
  • 6.11.1990
  • 6.12.1992
  • 6.13.1994
  • 6.14.1996
  • 7.国际合作
  • 8.版物
  • 9.参考资料

国际法协会

国际法协会是专门从事国际法研究的国际性组织。1873年10月成立于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始称 “国际法改革的法典编篡协会”,后于1895年改称现名。宗旨是致力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及比较法方面的研究、阐释,促进国际间的了解、交流与合作。协会的组织机构有大会、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和协会下设的14个国际委员会。目前共有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约4600多名,其中总会会员近400名,其余的分布在50多个国家和地区之中,中国是该协会会员之一。协会的主要出版物有 《国际法的现状及其他论文》 (百周年特刊)、《1873~1972年国际法协会讨论会索引》等。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国际法协会

  • 外文名

    International Law Association

  • 前身

    国际法革新编纂协会

  • 正式改名时间

    1875年

介绍

国际法协会(International Law Association)成立于1875年,总部设在伦敦,现在包括50个国家分支机构和1个执行理事,主席是哈德利的Slynn勋爵阁下。国际法协会的宗旨是研究、诠释和促进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研究比较法律;提出解决法律冲突的办法;统一法律并促进国际理解和善意。

主要活动

国际法协会的近来的主要活动是,在每两年举行一次的大会之间举办区域研讨会。这些会议讨论范围比较有限的议程,通常对研究各种国际委员会将向大会报告的题目作出贡献。每次大会之后发表一份报告,其中载有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大会期间工作会议上的讨论提要以及在大会结束时由全体会议通过的决议。全世界的公私营机构广泛引用这些报告和委员会的研究工作。在国际法院和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中也提到国际法协会的工作。

国际大会

国际法协会

迄今为止已举行了67次国际大会,其中许多大会给国际法领域带来了历史性的进展:《约克-安特卫普共同海损规则》(1877年,安特卫普);关于保护外侨财产的公约草案(1932年,牛津);第一部国际河流法大全(1966年,《赫尔辛基规则》);《关于外交和领土庇护的公约草案》(1972年,纽约);《国家豁免仅公约条款草案》(1982年,蒙特利尔);《关于空间碎片造成的损害的国际文书》(1994年,布宜诺斯艾利斯)以及其他许多成绩。

空间法委员会

国际法协会通过其空间法委员会对外层空间国际法的编纂和不断发展作出了贡献。空间法委员会是苏联发射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之后不久成立的,1958年在纽约举行国际法协会第四十八次大会期间举行了第一次会议。在此后举行的各次大会上,空间法委员会主要处理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问题和外层空间活动引起的赔偿责任问题。以下所列是空间法委员会工作中最重要的里程碑:

1968

(a)第53次大会,布宜诺斯艾利斯,1968年。就“外层空间”(到1967年1月27日达到的最低近地点及以上所有空间)一词的含义:通信卫星;航天器的登记通过的各项决议;

1973

(b)国际法的现状及其他文章,1973年,此书是为了纪念国际法协会成立一百周年而发表的。其中关于“空间法的现状”一章,由空间法委员会报告员撰写;

1974

(c)第56次大会,新德里,1974年。委员会讨论了直播卫星的问题。

1976

(d)第57次大会,马德里,1976年。提出并讨论了关于直播卫星和遥感卫星的报告。就这两个议题通过了决议。

1978

(e)第58次会议,马尼拉,1978年。提出了关于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的划界的报告,包括根据《1976年波哥大宣言》进行的有关地球静止轨道的讨论。会前向委员会成员分发了调查表,并在马尼拉的工作会议上对答复进行了分析。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通过的一项决议宣布,越来越多的国家以及外层空间活动领域中的专家均已承认,海平面100公里以上的空间为外层空间。另外这次会议还建议对解决空间法纠纷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