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正鹏
杨正鹏,男,汉族,1979年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7年7月参加工作1。
曾任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委常委、孟定镇党委书记2。
2024年10月,杨正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3。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杨正鹏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79年12月
人物履历
曾任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耿马自治县大兴乡党委书记,耿马自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督查室主任,耿马自治县林业局局长,耿马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1,耿马县委办公室主任4,耿马县委常委5,孟定镇党委书记5。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2024年3月,杨正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临沧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
依法双开
2024年10月,经临沧市委批准,临沧市纪委监委对耿马县委原常委、孟定镇原党委书记杨正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正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与他人串供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发放补贴;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侵害群众利益,在退耕还林资金分配中优亲厚友;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实施项目验收监管不力;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将手中权力作为捞钱的筹码,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求名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
杨正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临沧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临沧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正鹏开除党籍处分;由临沧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3。
参考资料
- 1临沧37名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云岭先锋网(引用日期 2024-10-17)
- 2临沧市2名干部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清风云南(引用日期 2024-10-16)
- 3临沧市1名干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清风云南(引用日期 2024-10-16)
- 4接访公告耿马县人民政府(引用日期 2024-10-17)
- 5耿马自治县召开现代化边境小康村科技特派队座谈会耿马县人民政府(引用日期 2024-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