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维秋
樊维秋,男,11·11珠海男子驾车撞人逃逸案被告人。2024年11月11日,樊维秋在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驾车冲撞多名市民后逃逸,造成35人死亡,43人受伤。11月12日,珠海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初步查明,案件系樊维秋对其离婚后财产分割结果不满而引发1。11月16日,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樊维秋批准逮捕2。12月27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樊维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樊维秋当庭认罪3。2025年1月20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樊维秋执行死刑。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4。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樊维秋
- 国籍
中国
- 死亡时间
2025年1月20日4
人物事件
主词条:11·11珠海驾车冲撞行人案
事件经过
2024年11月11日19时48分许,樊维秋驾驶小型越野车闯闸强行进入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冲撞正在体育中心内部道路锻炼的市民,撞倒多名行人后逃逸,致35人死亡,43人受伤5。
事件处理
警情通报
2024年11月12日,珠海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2024年11月11日19时48分许,珠海市体育中心内发生一起犯罪嫌疑人驾车冲撞锻炼市民的重大恶性案件,致3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43人受伤住院治疗(无生命危险)。公安机关组织民警迅速到场,将嫌疑人樊维秋(男,时年62岁,离异)当场控制,全力协助开展伤员救治等工作。案发当日,樊维秋驾驶小型越野车闯闸强行进入市体育中心,冲撞正在体育中心内部道路锻炼的市民,驾车逃跑时被赶赴现场的公安民警当场控制。民警发现樊某在车上持刀自残,立即将其制止并送往医院救治。樊维秋自残致颈部等部位严重受伤后昏迷,仍在救治之中,无法接受公安机关讯问。公安机关经综合现场勘查、视频监控、证人证言和电子证据等情况,初步查明,案件系樊维秋对其离婚后财产分割结果不满而引发。公安机关对樊维秋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并依法对樊维秋予以刑事拘留。案件侦办、伤员救治等善后工作仍在进行中1。
依法逮捕
2024年11月16日,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珠海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珠海“11·11”驾车撞人案犯罪嫌疑人樊维秋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
一审宣判
2024年12月27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樊维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樊维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樊维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满离婚财产分割结果,遂决意通过驾车冲撞人群方式发泄私愤,于2024年11月11日晚在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故意驾车冲撞正在锻炼的人群,造成重大伤亡后果。法院认为,被告人樊维秋的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当依法严惩。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樊维秋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樊维秋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3。
执行死刑
2025年1月20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樊维秋执行死刑。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4。
参考资料
- 1珠海警方发布警情通报腾讯网(引用日期 2024-12-28)
- 2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樊某批准逮捕中国网(引用日期 2024-12-28)
- 3樊维秋死刑!珠海驾车冲撞市民重大恶性案件一审宣判央视新闻(引用日期 2024-12-27)
- 4珠海驾车冲撞市民案凶手樊维秋被执行死刑央视网(引用日期 2025-01-20)
- 5樊维秋,死刑!珠海驾车撞人案宣判网易(引用日期 2024-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