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履历
  • 4.人物事件
  • 4.1.违纪被查
  • 4.2.开除党籍
  • 5.参考资料

刘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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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原一级巡视员

刘艳红,男,汉族1。曾任重庆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一级巡视员2

2025年6月,刘艳红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3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刘艳红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1

人物履历

曾任重庆市涪陵区委常委,重庆市涪陵区纪委书记4,重庆市检察院党组成员,重庆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1、一级巡视员2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5年2月,重庆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原一级巡视员刘艳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接受重庆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

开除党籍

2025年6月,经重庆市委批准,重庆市纪委监委对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原一级巡视员刘艳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艳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调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本人谋取利益;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行政处罚变更、矿山资源获取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艳红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重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重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艳红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3

参考资料

  • 1
    刘艳红,已主动投案微信公众号(引用日期 2025-02-08)
  • 2
    重庆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原一级巡视员刘艳红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引用日期 2025-02-08)
  • 3
    重庆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原一级巡视员刘艳红被开除党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引用日期 2025-06-12)
  • 4
    警钟长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引用日期 2025-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