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
盐田区,位于深圳市东部、东起大鹏湾背仔角与龙岗区相接,西至梧桐山与罗湖区相邻,南连香港新界,北靠龙岗区。背山面海,北部为梧桐山和梅沙尖,隶属于广东省深圳市辖区,面积74.99平方公里,全区下辖4个街道办事处和中英街管理局。截至2022年常住人口21.15万人,生产总值实现820.62亿元1。被《中国国家地理》评为“中国最美的八大海岸”之一2。
盐田区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3。地形基本由北面山地地貌带和南面海岸地貌带组成。地势北高南低,背山面海,属低山丘陵滨海地势。地质古老,海滨栈道长19.50千米,有40余种名贵鱼种,虾、蟹、贝类和藻类10余种,森林面积4503公顷,维管束植物和野生动物资源也很丰富4。
截至2022年12月,各级各类学校51所;医疗卫生机构共103家,卫生技术人员数1440人,病床数710张;经市科技局认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83个1。
夏、商、周三代,盐田区境内为百越地。757年,宝安县更名东莞县。1997年11月7日,国务院批复,从罗湖区分出沙头角镇和梅沙、盐田两个行政街道,成立盐田区,为市辖6个行政区之一。1998年2月16日成立盐田区委区政府。主要景点有东部华侨城、梧桐山国家森林公园、中英街等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盐田区
- 面积
74.99平方千米5
- 外文名
Yantian district
- 行政区类别
市辖区
- 下辖地区
4个街道、2个保税区
建制沿革
盐田地名来源与古代这一带产盐有关。据《宝安县志》载:宋开宝四年(971年)设官富盐场(在今香港九龙,包括盐田、叠福分场)。清康熙年间修的《新安县志》已有盐田圩、盐田村、盐田迳的地名。
夏、商、周三代,盐田区境内为百越地。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并在岭南地区设置南海、桂林、象郡三郡,盐田区域属南海郡番禺县地。
东晋咸和六年(331年),朝廷撤南海郡,设置东官郡。辖宝安、兴宁、海丰等六县。其范围包括珠江三角洲及惠州、潮州一带。当时宝安县辖地涉及东莞市、深圳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东官郡的郡治所在地设在宝安县内的南头。盐田区域部分属宝安县,三洲田与坪山、横岗、龙岗等地为惠阳县属地9。
隋开皇十年(590年),朝廷废东官郡,宝安县改属南海郡,县治设在南头。
唐至德二年(757年),宝安县更名东莞县。
明万历元年(1573年),撤东莞县,设置新安县(即原宝安县),县治仍设在南头。
清康熙五年(1666年),新安迁界,并入东莞县。
康熙八年(1669年)复置新安县。县以下设3个乡、7个都建置。盐田区域属归城乡第七都范围。清朝属新安县富司管辖。
民国三年(1914年),全国行政区划整编,因新安县与河南省新安县同名,又复称宝安县。
民国十三至二十一年(1924—1932年),实行区乡编制,盐田区域内有沙头角、盐田两个小乡。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调整为1个乡称东和乡。这是盐田区域第一个统一盐田区域的建制设置。
1949年10月,沙、盐、梅一带为惠阳县接管。
1950年4月,重归宝安县并为第三区所辖的一个乡,后又成为一个区。
1958年10月,实行“政社合一”人民公社建置,区域内一度为南天门公社(深圳辖)。11月,龙岗、横岗、坪山、大鹏等地由惠阳县划入宝安县。
1959年编为三洲田公社,隶属坪山,划入盐田区域。其后,区域内有时设立一个镇一个公社,有时又并为一个公社。
1979年1月,宝安县改为深圳市,盐田区域属罗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