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经历
  • 4.人物事件
  • 4.1.警告处分
  • 4.2.违法被查
  • 5.参考资料

张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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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张国华,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河南项城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9月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

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

2026年4月,张国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张国华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4年10月

  • 毕业院校

    大连理工大学1

人物经历

1982.9-1984.7在辽宁本溪钢铁学校采矿系学习。

1984.8-1985.10在可可托海矿务局一矿实习。

1985.10-1986.11在可可托海矿务局煤矿任采矿技术员。

1986.11-1988.9在有色公司可可托海矿务局安环处任干事。

1988.10-1996.6在新疆有色金属公司喀拉通克铜镍矿安全环保科任副科长、科长、采矿车间任主任。

1996.6-1999.3在新疆有色金属公司喀拉通克铜镍任矿长助理、工会主席、党委书记。

1999.4-2002.3在新疆有色金属公司任经销公司副经理、经理。

2002.3-2005.9新疆有色金属公司喀拉通克铜镍任矿长、党委委员。

2005.9-2007.8党委书记、董事、常务副经理。

2007.8-2015.5任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常务副经理。

2015.5-2017.4任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7.4免去)3

2017.4任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2023年1月当选)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023年1月当选)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2023年1月任职)6

人物事件

警告处分

2022年12月24日12时20分许,新疆伊犁州伊宁县卡拉亚尕奇乡西部黄金伊犁有限责任公司发生重大坍塌溃浆事故,造成1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305.32万元。2024年1月,新疆伊犁西部黄金伊犁有限责任公司“12·24”重大坍塌溃浆事故调查报告发布,张国华未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西部黄金和伊犁公司疏于管理,未有效督促、检查下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对伊犁公司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张国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

违法被查

2026年4月,张国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