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地方税务局
通城县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9月由原通城县税务局分设组建成立,2009年实行机构扁平化改革前,全局共设办公室、计会股、人事股、征管股、税政股、社保规费管理股、票证中心、信息中心、监察室、服务中心等10个机关内设股室和稽查局1个直属机构,以及城区分局、隽水分局、银城分局、石南分局、麦市分局等5个派出机构。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通城县地方税务局
-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
- 机构
办公室、监察考评科
- 成立于
1994年9月
机构概况
2009年实行机构改革后,现设办公室、监察考评科、税费服务科、信息管理科、税费管理一科、税费管理二科、税费管理三科等7个科室和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
主要职责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地税系统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州、县地方税务机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意见〉的通知》(鄂政发【2001】149号),通城县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运用税收杠杆,强化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和税收执法职能。
(三)负责全县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指定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其它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四)负责地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五)编制全县地方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规费计划,组织地方各项税收、规费收入,努力完成税收、规费任务。
(六)负责管理全县地税系统的机构、编制和经费,管理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领导班子和有关的干部、人事、职称、劳动工资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的干部教育和培训;负责系统内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八)负责全县地方税收执法检查。
(九)监督检查全县地税系统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党纪政纪的情况。
(十)组织税收政策宣传和理论研究。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设置
设置办公室、监察考评科、税费服务科、信息管理科、税费管理一科、税费管理二科、税费管理三科、稽查局。机构级别均为副科级。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日常政务;负责公文制发、秘书事务、信息综合、电文处理、税收调研、文书档案、信访保密、税收宣传、全局性会议的组织,负责扶贫帮困;负责系统文明创建、党务、工青妇群团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历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内部行政事务、物业及车辆管理;负责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系统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