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历史沿革
  • 4.监管责任
  • 5.主要职责
  • 6.参考资料

长江航运公安局

长江航运公安局由公安部治安局领导。长江航运公安局所属公安机构由长江航运公安局统一垂直管理。

长江航运公安局为行政机构,公安民警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基本信息

历史沿革

1953年2月21日,建立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公安局;同年6月,更名为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长江公安局;

1954年7月,更名为长江航运管理局公安局;

1968年11月,更名为长江航运公安局。

2002年1月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长江港航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 [2002)1号)明确:“长江港航公安机构作为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使跨区域的中央管理水域的公安管理事权。”“长江航运公安局由交通部公安局领导,其党政关系由交通部委托长江航务管理局管理。长江航运公安局所属公安机构由长江航运公安局统一垂直管理,公安业务工作实行长江航运公安局和所在地公安机关双重领导,以长江航运公安局领导为主。”“长江港航公安机构为行政机构,公安民警纳入国家行政编制。”“长江港航公安机构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长江港航公安机构的基本建设投资纳入交通部计划渠道。”经国务院和中央编委批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批复长江航运公安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复宇[2002)181号)。

2019年3月,被公安部授予“一等功集体”荣誉称号。

监管责任

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是长江干线中央水域的管理部门之一,据该局副局长尹锋介绍,近期荆州的气温持续升高,前往宝塔湾游泳的人大幅上升,由于救援时间短,每年荆江仍有近20人溺水死亡。仅6月份,该局就处理了2起溺水死亡事件。

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曾对溺水者作了一个统计分析,由于很多外地人没有在长江游泳的经验,而学生喜欢冒险、过于自信,所以这两类人最容易发生溺亡事故。从发生地段来看,多在宝塔河到大弯这一长约2公里的江段上;从发生时间来看,绝大多数溺水事故发生在夏季的下午及夜间。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安排了巡逻艇,及时救助落水市民,但却无力阻止市民到宝塔湾游泳。1

机关内设

长江航运公安局办公室(指挥中心)、法制处(监所管理处)、信息通讯处、财务处、基建装备处、审计处、警务督察处、警卫处(船舶保卫处)、政治部(下设宣传教育处、组织人事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出入境管理处)、治安管理总队(水上巡逻警察总队)、刑事侦查总队(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水上消防总队(消防监督处)、乘务警察总队。

下设机构

长江航运公安局下设:泸州、重庆、万州、宜昌、荆州、武汉、黄石,岳阳,九江,芜湖、安庆,南京、苏州、镇江、南通,上海16个公安分局和长江航运人民警察学校(交通部公安民警培训中心)。

长江航运公安局在长江全线共设有78个公安派出所,分别由16个分局按各自航段管辖。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部、交通部有关公安保卫工作方针、政策;

2.负责实施长江中央管理水域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查处治安案件,维护治安程序,保障客货运输安全;

3.负责侦破发生在长江中央管理水域的各类刑事案件,预防、制止和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4.负责长江中央管理水域水上设施、船闸和客运、货运船舶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反恐怖、反劫船等工作,处置突发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