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廷金
胡廷金,男,195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1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山东聊城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1。2016年7月,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胡廷金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59年2月
人物经历
1981.07—1983.12,冠县烟庄公社林业站技术员;
1983.12—1986.12,阳谷县七级镇林业站站长;
1986.12—1990.01,阳谷县七级镇党委副书记;
1990.01—1993.02,阳谷县郭屯乡党委副书记;
1993.02—1993.11,阳谷县翟庄乡党委副书记;
1993.11—1995.04,阳谷县翟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5.04—1998.01,阳谷县四棚乡党委书记;
1998.01—1998.02,阳谷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1998.02—2001.01,阳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01.01—2001.02,东昌府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1.02—2005.05,东昌府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副书记;
2005.05—2013.09,聊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节庆办公室主任。
2013.09起,任聊城凤凰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服务中心)主任,后聊城凤凰湖旅游度假区改名为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胡廷金任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1
人物事件
代表资格终止
2016年5月27日,山东省聊城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说明。根据会议发布的第(49)号公告,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胡廷金的聊城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澎湃新闻另从山东聊城多位知情人士处获悉,胡廷金已于近日被山东省有关部门带走。2
依法双开
2016年7月,经中共聊城市纪委研究并报中共聊城市委批准,中共聊城市纪委对聊城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胡廷金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