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政府性国际组织) : 一般指本词条
东南亚国家联盟
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简称东盟)是集合东南亚区域国家的一个政府性国际组织,于1967年8月8日成立于泰国曼谷。东盟是亚洲第三大经济体和世界第六大经济体1。截至2025年10月26日,该联盟共有11个成员国,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2、东帝汶3。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东南亚国家联盟
- 外文名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 简称
东盟(ASEAN)
- 秘书处
印度尼西亚雅加达2
- 总面积
约449万平方公里2
组织创立
1967年8月7日至8日,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即《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 ASEAN)的成立。东盟成为东南亚地区以经济合作为基础的政治、经济、安全一体化合作组织,并建立起一系列合作机制。
组织宗旨
本着平等与合作精神,共同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为建立一个繁荣、和平的东南亚国家共同体奠定基础,以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组织目标
2008年12月,《东盟宪章》正式生效,确定东盟的目标包括:
(一)维护和促进地区和平、安全和稳定,进一步强化以和平为导向的价值观;
(二)通过加强政治、安全、经济和社会文化合作,提升地区活力;
(三)维护东南亚的无核武器区地位,杜绝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四)确保东盟人民和成员国与世界和平相处,生活于公正、民主与和谐的环境中;
(五)建立稳定、繁荣、极具竞争力和一体化的共同市场和制造基地,实现货物、服务、投资、人员、资金自由流动;
(六)通过相互帮助与合作减轻贫困,缩小东盟内部发展鸿沟;
(七)在充分考虑东盟成员国权利与义务的同时,加强民主,促进良政与法治,促进和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
(八)根据全面安全的原则,对各种形式的威胁、跨国犯罪和跨境挑战作出有效反应;
(九)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本地区环境、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确保人民高质量的生活;
(十)通过加强教育、终身学习以及科技合作,开发人力资源,提高人民素质,强化东盟共同体;
(十一)为人民提供发展机会、社会福利和公正待遇,提高人民福祉和生活水平;
(十二)加强合作,营造安全、无毒品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