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陕县地坑院
河南省陕县的陕塬上,星罗棋布的村庄散落着数以万计的奇特民居——地坑窑院。地坑窑院又称“下沉式窑院”、“天井窑院”,当地村民俗称“地坑院”。它是在平地上向下挖6米左右,形成大小不一的方形或矩形土坑,然后在四壁凿出窑洞,供人居住的一种建筑形式,是豫西地区特有的一种民间建筑类型,居今已经有数千年的历史。作为一种古老而神奇的民居样式,地坑窑院蕴藏着丰富的文化、历史和科学,是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 ,反映了一定社会历史阶段人们的宗教信仰、社会壮况、经济发展水平等,它记录着更多的社会历史发展轨迹和信息,在窑洞类居住环境中独具特色,被称为中国北方的“地下四合院”。
基本信息
- 名称
地坑窑院
- 地址
河南省陕县的陕塬上
- 省
河南省
- 别称
中国北方的地下四合院
地坑院概述
1、地坑院的历史渊源
20世纪前期,德国人鲁道夫斯基在《没有建筑师的建筑》一书中最早向全世界介绍了中国的窑洞。书中刊载了4幅从空中拍摄的窑洞村落的照片,并称这种窑洞建筑为“大胆的创作、洗练的手法、抽象的语言、严密的造型”。照片表现的就是在学术上被称之为“下沉式窑洞”的地坑窑院,拍摄地点就在现在的三门峡市。
地坑院作为民居起源于人类早期的穴居 , 是穴居发展晚期在黄土高原地带形成独特的、成熟的民居样式之一。豫西黄土塬地区是我国人类文明早期发祥地区之一,驰名中外的仰韶文化遗址就在其境内,远在五千多年前这里就有原始耕作业,是我国古代农业中心之一。在豫西黄土塬地区近二千平方公里的黄土地上,自从有了人,便有了窑洞,而这些窑洞正是黄帝子孙繁衍生息,创造灿烂文化的地方。
马克恩说:“有了人,我们就开始有了历史”。1963年在陕西兰田县陈家窝发现约在65万年前一个完好的猿人下颌骨化石。在兰田以东的沿河两岸,如陕西潼关、河南三门峡、山西垣曲等地,先后发现旧石器时代早期遗址多处。这些发现说明在数十万年以前,豫西地区就有人类居住。
早期人类靠稍加敲击的石块之类极为粗糙简单的工具,刮削兽皮、切割兽肉,砍砸兽骨和坚硬的果实,割断树枝,挖掘根块,对自然界展开艰苦的斗争,过着守猎而兼采集的原始生活。此时的人类居无定所,以住天然形成的洞穴为主,这是早期人类居住的窑洞。
人类自觉营造观念的产生,大约起源于氏族社会之初、新石器时代早期,我国长江流域水网地区已经建起“干栏式”住所。与此同时,黄河流域筑穴而居所建的“窟室”,则是建筑发生的渊源之一。《易·系辞》:“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礼记·礼运》:“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冬则营居窟,夏则居桧巢。”。《墨子·节用篇》:“古者,人之始生未有宫室之时,因丘堀穴而处焉。圣王虑之以为堀穴,曰冬可以避风寒。”《辞过篇》:“古之民,未知为宫室时,就陵阜而居,穴而处。”《孟子•腾文公》亦云:“下者为巢,上者为营窟。”诸多史籍让人们揣测:我们的祖先最早的居住方式就是穴居。建筑学家梁思成认为此说“固无疑义”,应该没有错。
随着人类进化,发展到旧石器时代晚期、新石器早期,生产力水平有了一定提高,从动物的驯养、繁殖发展为畜牧业,从植物的种植发展为农业。有了这两项生产事业,就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比较可靠的食物来源,也就有了相对稳定的居穴。已经发现最早的房子遗迹,主要是窟室建筑。河北武安磁山遗址发掘出一座直径3米的圆形带阶梯门道的坑穴房基,河南密县莪沟发现的六座房基中,圆形的五座,方形的一座,均为半地穴式。这些古老的窟室,距今已有八千年左右的历史了,这应是早期地坑院的邹形,是先民早期居穴。
六千年前的仰韶文化时期,豫西地区的人类居址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仰韶文化是1921年在豫西三门峡市渑池县仰韶村首次发现而命名的,它揭开了中国新石器考古事业的第一页。豫西地区著名的仰韶文化遗存还有陕县庙底沟仰韶文化遗址。陕塬上的小南塬、庙上村、人马寨、窑头等仰韶文化遗址也有许多处。
仰韶文化的特征,一是以原始农业为主要经济形式;二是房屋建筑,早期均为圆形或方形的地穴,半地穴式窝棚,中晚期则渐渐出现浅地穴和地面起建的圆形或方形房子。因此,根椐丰实多样的仰韶文化房屋资料,有人探讨了营造技术的发展,并提出了黄河流域仰韶文化建筑由穴居——半穴居——地面单间建筑——地面多间建筑的发展序列。豫西地区属黄河中游,符合这一发展规律。
仰韶文化时期,由于农业的发展,人们已经过着相对稳定的定居生活,农业村落普遍建立并有所发展。仰韶文化遗址中的“灰坑”数量很多,大部分用作窖穴,少数可能是居穴,窖穴中还有一种是口小底大的所谓“袋形穴”,有的有台阶供上下,有的台阶沿周壁盘旋而筑,这可能是居穴,也可能是储藏窖,说明当时地坑式建筑使用较普遍。供人栖息的“居穴”一般较大,如华县泉护村的一处古代“居穴”遗址,呈椭圆形,东西6米,南北3.5米,深2.9米,东端有斜坡入口,有五级台阶沿北壁盘旋而下,穴底中央有烧灶。人居痕迹明显。
豫西地区著名的庙底沟仰韶文化遗址发掘出的二座方形圆角半地穴式居址是豫西仰韶文化中最常见的住屋形式,而在遗址中出土的用于翻土,挖土的打制石锄、石铲,特别是有一类磨制的大型舌形或心形的石铲,为这种地穴式建筑的挖凿提供了较为先进的工具。
另外,在庙底沟二期文化(龙山文化)遗址中,出土了一种新的挖土工具——双齿木叉形木耒,在庙底沟遗址的灰坑壁上就留有这种工具的痕迹。由于仰韶文化时期,人类经营原始农业,所使用的工具主要是石斧、锄、铲之类,在平坦的塬面上,人们没有冲沟、崖地可借利用,而木材资源又非常匮乏,人类在长期农耕过程中逐步了解在黄土地上挖地凿洞相对容易。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创造了最原始最具特点的潜掩地下的建筑,这就是仰韶文化时期地坑居穴、灰坑、窖穴、陶窑、墓穴等地坑式建筑居多的原因。由此可见,窑洞式建筑主要形成、发展于仰韶文化时期。
目前,豫西地区地坑院较早年代有据可查的当属陕塬上的陕县宜村乡窑头村。据宜村乡窑头村曹氏族谱记载:“洪武年间避大元之乱,由山西省洪桐县曹家川迁移至陕县南塬窑头村”。证明窑头村的地坑院已有七八百年的历史。
2、地坑院的成因
(1)地质原因。地坑院一度是我国黄土丘陵地区较普遍的一种民居形式,特别在豫西、晋南、渭北、陇东尤为集中,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其存在的地域逐渐缩小,现在保存比较完好的地坑院主要集中在豫西地区的陕县塬上一带。地坑院之所以能在豫西地区仍具备一定的生命力,与豫西地区特殊的地质条件是分不开的。陕县三大塬区,黄土层堆积深厚,一般在50—150米左右。黄土是在早更新世、中更新世和晚更新世堆积形成,主要以石英和粉砂构成,少数地带黄土层里夹杂有很薄的料礓石,是介于典型褐土和黄潮土之间的农耕土壤,土质结构十分紧密,具有抗压、抗震、抗碱作用。因此,凿挖窑洞,坚固耐用,最久的天井窑院已达200年以上,至今仍有人居住。此外,这里地下水位较低,一般在30米以下,这些都为“地下挖坑,四壁凿洞”这种建筑形式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2)气候原因。豫西地区的气候条件总的说来是北温带大陆性季风区,属于半干旱性气候,特点是凉爽干燥,四季分明。陕县的三大塬区均自山体向下自然延伸,坡势平缓,区域广大。最大塬区,有两个乡镇,30多个村庄,其余两个塬区各有1个乡镇。这里十年九旱,降雨量偏少,很少有大暴雨,即使偶遇洪涝,由于平塬三面都是沟壑,雨水出路通畅,一般不会殃及天井院落。半干旱性气候有利于保持当地土壤的干燥和坚固,使窑洞建筑经久耐用;一年四季温差较大,更能体现窑洞“穴居”冬暖夏凉的优势。
(3)社会经济原因。马克思说,“研究任何问题都离不开经济”,窑院建筑存在数千年的最重要的因素还是经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黄河流域是中国政治文化的中心和经济重心,但生活在黄河中游大范围黄土台塬上的先民却一直相当贫困。地坑院结构简单,所用建材少,建筑成本低,只需要自家的劳力于农闲之时挥镢刨挖,便能在一年半载中建成一座窑院。这是地坑院得以存在和发展的主要原因。另外,史书中记载着黄土高原曾经榛莽绵延、森林茂密,但自汉代以后,人们开始大量采伐森林开荒种地,到了北宋黄土高原已变得“有山秃如赭,有水浊如泔”(苏轼)。缺木少材,是窑洞得以普遍存在并留存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地坑院发展最快,建造最多的时期,应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由于新中国建立后,社会稳定,人口增长迅速,那时农村家庭子女一般都在5个左右,居所需求很大,而当时的社会生产力水平相对不高,农民手中实有的货币量极少,整个社会的贫富差别也不大,因此很少有人能建起砖木结构的房屋,除了村级集体组织盖一些学校、舞台等建筑外,私人基本无人建造房屋。而挖凿地坑院,除了人工,几乎不需货币,这适应了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另外,当地农民主要种植冬小麦和夏玉米两种作物,而小麦、玉米的收打晾晒需要占用面积较大的场地,这种地下住人,地上打场的建筑,很受欢迎,可谓他们的最佳选择。
3、地坑院的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