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是指由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 整体,主要或完全由自然因素形成,并间接地、潜在地、长远地对人类的 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生态环境的破坏,最终会导致人类生活环境的恶化。
要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就必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我国环境保护法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其主要任务之一,正是基于生态环境与生活环境的这一密切关系。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生态环境保护
- 类别
自然
概念
生态环境是指由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 整体,主要或完全由自然因素形成,并间接地、潜在地、长远地对人类的 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生态环境的破坏,最终会导致人类生活环境的恶化。
生态与生活环境
要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就必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我国环境保护法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其主要任务之一,正是基于生态环境与生活环境的这一密切关系。
生态与自然环境
生态环境与自然环境是两个在含义上十分相近的概念,有时人们将其混用,但严格说来,生态环境并不等同于自然环境。 自然环境的外延比较广,各种天然因素的总体都可以说是自然环境,但只有具有一定生态关系构成的系统整体才能称为生态环境。仅有非生物因素组成的整体,虽然可以称为自然环境,但并不能叫做生态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态环境仅是自然环境的一种,二者具有包含关系。
生态环境与自然环境是两个在含义上十分相近的,有时人们将其混用,但严格说来,生态环境并不等同于自然环境。 自然环境的外延比较广,各种天然因素的总体都可以说是自然环境,但只 有具有一定生态关系构成的系统整体才能称为生态环境。仅有非生物因素 组成的整体,虽然可以称为自然环境,但并不能叫做生态环境。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分析
1、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成果。人类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要求。建设生态文明,不是要放弃工业文明,回到原始的生产生活方式,而是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社会。1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自然界是人类社会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人类则可以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有目的地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但人类归根结底是自然的一部分,在开发自然、利用自然的过程中,人类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人类的行为方式必须符合自然规律。人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整体,对自然界不能只讲索取不讲投入、只讲利用不讲建设。保护自然环境就是保护人类,建设生态文明就是造福人类。
历史地看,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古今中外,这方面的事例众多。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就深刻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毁灭了森林,但是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而成为不毛之地”。历史的教训,值得深思!
中华文明传承五千多年,积淀了丰富的生态智慧。“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哲理思想,“劝君莫打三春鸟,儿在巢中望母归”的经典诗句,“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的治家格言,这些质朴睿智的自然观,至今仍给人以深刻警示和启迪。
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我们就把保护环境作为基本国策。进入新世纪,又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多年来,我们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经过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积累下来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显现,进入高发频发阶段。比如,全国江河水系、地下水污染和饮用水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有的地区重金属、土壤污染比较严重,全国频繁出现大范围长时间的雾霾污染天气,等等。
这些突出环境问题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影响和损害,社会反映强烈,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这说明,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安全的食品、优美的环境等的要求越来越高,生态环境在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地位不断凸显,环境问题日益成为重要的民生问题。正像有人所说的,老百姓过去“盼温饱”现在“盼环保”,过去“求生存”现在“求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保护生态环境,关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没有别的选择。必须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大力度,攻坚克难,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2
2、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