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金融法
国际货币金融法是调整国际货币金融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它的调整范围很广泛,涉及国际间货币兑换、借贷、收付方式、结算、金融市场、货币体系以及金融机构等多方面的法律制度。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国际货币金融法
- 职责
国际货币金融关系
- 包括
国际间货币兑换、借贷、收付方式
- 对应
涉及对跨国银行的法律管制
第一节 国际货币金融法概说
国际货币金融法的内容
纷繁复杂。本章择其精要而述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涉及国际货币法律制度;
第二部分涉及国际 资金融通过的法律问题;
第三部分涉及对 跨国银行的法律管制。
第二节 国际货币法律制度
各国涉外货币法律制度
各国在建立本国涉外货币法律制度方面享有排它的主权。其中心内容包括对本国货币性质的确定,汇率制度的选择以及 外汇管制的实施等。
(一)各国货币性质的确定
各国有权从本国的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出发,决定本国货币是否可以在国际间 自由兑换以及可自由兑换的程度如何。
1.确定本国货币为完全可兑换的货币。即无须经本国政府批准,本国货币就可以在国际市场上 自由兑换成其他国家的货币,并在进出口贸易、运输、保险等非贸易及 资本转移等经济交往中作为 支付手段广泛使用。
2.确定本国货币为部分可兑换的货币。即实行有限的 自由兑换,限制来自不同的方面:有从交易主体来划分,还有从交易项目来划分等等。
3.确定本国货币为不可兑换的货币。主要是发展中国家,一般都实行严格的 外汇管制。只有经本国 外汇管制机关批准,本国货币才能按官司价向指定的银行兑换其他国家货币。
(二)各国汇率制度的选择
汇率制度主要规定本国货币与其他国家货币的汇率关系,汇率波动的幅度和干预 汇率变动的方式等。目前,各国选择的 汇率制度基本上可以分为 固定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两大类型。
1. 固定汇率制
指外汇行市受到某种限制而在一定幅度内波动的一种 汇率制度。
法定汇率既可表现为 单一汇率,即一国只有一种法定汇率,也可表现为 复汇率,即一国根据不同的交易对象采取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汇率。 复汇率主要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