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山四路长兴里3号。原为邱氏书屋,中法战争后是康有为讲学之所。宽15.8米,深35.3米,面积663平方米,为3间3进、2天井、硬山顶、青砖的祠堂式建筑。现为街道工厂。
万木草堂旧址
663平方米
清光绪十七年(1891)
邱氏书屋
万木草堂原为邱氏书院,为三间三进、两天井、硬山顶的青砖祠堂式建筑,面积663平方米。中法战争后,康有为为了推行其维新变法主张,于1891年在此设万木草堂,聚徒讲学,宣传改良主义思想,开展政治活动。
1983年8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