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定义
  • 4.方式
  • 5.特征
  • 6.市场功能
  • 6.1.信息积聚功能
  • 6.2.价格发掘功能
  • 6.3.制度规范功能
  • 6.4.中介服务功能
  • 7.分类
  • 8.重要意义
  • 9.基础环节
  • 10.交易所
  • 11.产权交易特殊性
  • 12.相关规定
  • 13.参考资料

产权交易

产权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通过购买、出售、兼并、拍卖等方式,将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企业产权转让给另一方当事人,而使被交易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法律行为1

这种经济活动是以实物形态为基本特征的出卖财产收益的行为;是多层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能是为产权转让提供条件和综合配套服务;开展政策咨询、信息发布、组织交易、产权鉴证、资金结算交割、股权登记等业务活动。产权交易具有限制性、复杂性、多样性、市场性等特征。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产权交易

  • 特征

    被交易企业的所有者或所有者代表

  • 方式

    购买式承担债务式

  • 限制性

    受让人主体资格的特殊性

定义

产权交易行为的特征:

1)转让企业产权的交易主体,应是被交易企业的所有者或所有者代表。

2)产权交易是以企业的产权,包括所有权和经营权这一特定的企业财产权利和经营权利为标的物而进行的一种交易行为。

3)产权交易一般是有偿的,转让方要收回企业产权的资产价值。

4)产权交易行为最终导致被交易企业产权结构的改变。

1、产权交易是一种遵循等价交换原则的商品经营活动。

2、产权交易属于产权经营活动,其经营主体是企业财产所有者或所有者的代理者。

3、产权交易在内容上可以分为两个不同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企业财产所有权的转让;第二个层次是在保持企业财产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企业财产经营权的转让。

方式

按交易方式分,有五种形式:购买式、承担债务式、吸收入股式、控股式、承担安排全部职工等其它条件式。

<1> 购买式,即一企业法人通过议价或竞价方式出资购买另一企业的全部或部分产权;

<2> 承担债务式,即在被转让企业的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另一企业以承担被转让企业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3> 吸收入股式,即被转让企业的资产所有者将被转让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另一企业,成为另一企业的股东;

<4> 控股式,即一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成为被控股企业的产权法人代表;

<5> 承担安排全部职工等其他条件,即一个企业以承担安排另一企业全部职工生产与生活为条件,接收其全部资产。

按交易主体之间的组织形式分,有六种形式:兼并、承包、租赁、拍卖、股份转让、资产转让。

<1> 兼并。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被兼并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兼并者通常作为存续企业仍然保留原有企业的名称,而被兼并企业则不复存在。

<2>“承包”准确的说应是“承包经营管理”,是指企业与承包者间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者,由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风险及获取企业收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