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外语学科中的辩证法
  • 3.1.1.理论与实践的辨证统一
  • 3.2.2.素质教育与外语掌握的辨证统一
  • 3.3.3.输入与输出的辨证统一
  • 3.4.4.听说与读写的辨证统一
  • 3.5.5.学得与习得的辨证统一
  • 3.6.6.语言与文化的辨证统一
  • 3.7.7.准确与流利的辨证统一
  • 3.8.8.母语与目的语的辨证统一
  • 3.9.9.任务型教学与综合折中的辨证统一
  • 3.10.10.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测试的辨证统一
  • 3.11.11.精学与泛学的辨证统一
  • 4.高中英语学习方法
  • 4.1.1. 高效地背单词
  • 4.2.2. 系统学习英语语法
  • 4.3.3. 完形和阅读有技巧
  • 4.4.4. 为英语作文积累素材
  • 4.5.5. 培养英语语感
  • 4.6.6.提高英语综合应用能力

高中英语

河北教育出版社等著书籍

英语(English)是联合国的工作语言之一,也是事实上的国际交流语言。英语属于印欧语系中日耳曼语族下的西日耳曼语支,并通过英国的殖民活动传播到世界各地。由于在历史上曾和多种民族语言接触,它的词汇从一元变为多元,语法从“多屈折”变为“少屈折”,语音也发生了规律性的变化。根据以英语作为母语的人数计算,英语可能是世界上第三大语言,但它是世界上最广泛的第二语言。世界上60%以上的信件是用英语书写的,上两个世纪英国和美国在文化、经济、军事、政治和科学上的领先地位使得英语成为一种准国际语言。高中英语是中国对英语教育阶段的一个部分组成。

基本信息

  • 作者

    河北教育出版社 / 加拿大国际交流中心

  • ISBN

    9787543456907

  • 页数

    124

  • 定价

    9.95元

  • 出版社

    河北教育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06-12

  • 装帧

    平装

  • 副标题

    供高中二年级第二学期使用

外语学科中的辩证法

外语学科中的方法,首先是一个哲学问题,然后才是外语学科问题。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外语学科中的课程发展的方法、教学方法与学习方法,都是属于哲学中的方法论范畴。方法论的灵魂是辩证法。本文将运用辩证法的观点,分析外语学科中的若干焦点问题。

1.理论与实践的辨证统一

外语学科教学的本质是外语学习,外语学习的本质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而这正是哲学中认识论的一个根本问题,也是外语学科教与学的根本问题。唯物辩证法认为,实践永远是第一位的,理论是第二位的。理论依赖于实践。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在外语学习这一社会活动中,实践就是进行听、说、读、写的活动;而理论则是语法、语音和词汇知识的掌握。这里,前者是第一位的,后者是第二位的。知识的掌握来源于语言活动的实践,但它继而又发挥其对进一步实践的指导作用,使实践达到更高一个层次。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我们的听、说、读、写的能力达到一个更高的境界。

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在外语课堂上,我们没有给学生足够的听、说、读、写语言实践的机会(尤其是听、说的机会),而是试图灌输给学生大量的语法规则和单词知识。其结果是学生可能会背一些规则,会做一些脱离语义的机械的形式练习,到头来学了8年、10年、12年的英语,结果还是听不懂、不会说、看不了原文书。

近年来,我国外语教学的改革取得了显著进步,主要体现在两个重大举措上。一是决定自2001年起在全国城市小学从三年级起开设外语课;二是制定了国家英语(俄语、日语)课程标准。

教育部在《关于积极推进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防止和纠正以教授语音和语法等语言知识为主的做法,把教学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和兴趣上。”

2.素质教育与外语掌握的辨证统一

过去,学校在提到英语课程的目的时,主要就是学习语言知识,掌握语言技能,忽略了外语课程对学生人文素质培养所应起到的作用。

素质教育的理念,要求学校中的各种学科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均应贯彻素质教育。根据这一精神,国家《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中明确规定:“英语课程的学习,既是学生通过英语学习和实践活动,逐步掌握英语知识和技能,提高语言实际运用能力的过程,又是他们磨砺意志、陶冶情操、拓展视野、丰富生活经历、开发思维能力、发展个性和提高人文素质的过程。”

据此,国家《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把英语课程的目标规定为“培养学生综合语言运用能力”,而这种能力的形成是“建立在学生语言技能、语言知识、情感态度、学习策略和文化意识等素养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即“寓素质教育于外语教学之中”。

3.输入与输出的辨证统一

在外语学习中,所谓输入,就是指读和听;所谓输出,就是指写和说。当我们希望学生能说或写英语,也就是要他们能“输出”时,我们首先要给他们以足够的机会,让他们听和读,也就是“输入”语言材料。我们自己没有给学生以足够的“输入”,就要求他们“输出”,要求他们会说、会写,这是不可能的,对学生也是不公正的。另一方面,根据语言获得的规律,在会听和会说、会读和会写之间,有一个语言机制转变的过程,必须在听到或读到相当量的语言符号之后,才能逐步转化为说或写的能力。

就初学英语者来说,除了Good morning、Good afternoon、Hi、Bye-bye等最简单的日常用语一般可以随学随用之外,即使How do you do、How are you这样简单的句子的不同语境的用法,也还是需要一定的实际运用才能掌握。因此,当我们责备学生“为什么我给你讲得这么仔细,你还是不会用”时,我们首先要问自己是不是给了学生足够的语言输入。光靠“讲解”,是不可能让学生掌握语言技能的。

4.听说与读写的辨证统一

听说和读写的关系,也就是口头的语言实践与书面的语言实践之间的关系。

按照婴幼儿母语获得的过程、二语习得的规律,以及考虑到英语作为分析性语言和汉语的基本词序相近(基本句子结构都是主语-谓语-宾语)这一特点,对初学英语者来说,一般采用“听说领先、读写跟上”的做法。当然,我们不排除从阅读入手也可以把外语掌握得很好的可能。但是,单纯从阅读入手而没有足够的口头实践的情况下,学生往往在听、说的能力方面比较欠缺,甚至可能基本上不能进行口头交流。而我们所培养的学生应该在口头和书面两个方面都具备一定的实际运用外语的能力。

因此,处理好听说和读写之间的关系,也是一个必须用辨证的方法处理的问题,必须摆好二者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只要在教学安排上处理恰当,听说能力的提高会直接有助于理解和写作能力的提高;反过来,阅读理解能力和写作能力的提高,也必然会促进听说能力的提高。这是听说和读写二者之间关系的一个方面。另外,听、说、读、写四种语言能力的提高,对于一个人的人文素质的全面培养的作用,可以用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的一句话作为最好的说明。他说:Reading maketh(makes) a full man,conference a ready man,and writing an exact 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