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权益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制度) : 一般指本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而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1996年8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现行版本是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
法律修订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
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7月1日实施。2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颁布原因
资料显示,自1999年始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标志着中国正式迈进老年型国家的行列。截至2011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8499万人,占总人口的13.7%。预计到“十二五”期末,全国老年人口将增加4300多万,达到2.21亿。
不仅是个人和家庭的现实问题,它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关系到国计民生、民族兴衰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作为一部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社会关系的重要法律,相信从公布施行以后,对于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将会发挥其重要作用。老年人不仅增强了自身法律保护的意识,还会从各个层面提高生活质量与幸福满意度。
法律全文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三章 社会保障
第四章 社会服务
第五章 社会优待
第六章 宜居环境
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八章 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