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迪生
武迪生(1935年~1993年11月24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沈阳市长,河南省西华县人。1993年11月24日任上在访问以色列期间因直升机失事罹难,但有关其身后赔偿问题至今仍未解决。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武迪生
- 国籍
中国
- 出生日期
1935年
- 逝世日期
1993年11月24日
简介
武迪生,(1935~1993.11.24)前沈阳市人民政府市长。河南西华人。1956年毕业于东北工学院(今东北大学)轧钢专业。197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沈阳线材厂厂长兼总工程师,沈阳市冶金工业局副局长、沈阳市体改委主任,中共沈阳市委常委,沈阳市副市长、代市长,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沈阳市市长。
遇难案始末
一场发生在9年前的以色列坠机事件至今仍是部分传媒和网上议论的热点。
坠机本身并不错综复杂,只是身亡者的身份令他的“身后事”有些难办。去世时58岁的沈阳市市长年收入仅仅800美元,按照这种“生活指数”计算,获得的赔偿金还不够律师费!
根据最近发生的几起坠机赔偿案看,普通中国人获赔的金额已经有望接近国际水平。但公务员们的“生活指数”离老外们依然差距很大。这些因素,都成了让这起案件惹人注目的原因。
武迪生市长离开他热爱的沈阳人民已近9年,但他的名字依然经常挂在当地人民的嘴边。
尤其是当“慕马案”牵出金额如此巨大的腐败时,因为清廉为官而导致生活中个人财产微乎其微,甚至死后都得不到合理的空难赔偿的前任市长武迪生,更是被描绘成了一个神话般的人物。
1993年11月24日早晨4点50分,在以色列贝尔沙瓦,两架以色列空军直升机在一片薄雾笼罩的坡地上空盘旋。一架刚刚坠地的民用直升机还在冒着浓烟,遇难人员中,除了驾驶员、翻译外,另外3人地位十分显赫——以色列大企业家伊兰先生、中国沈阳市市长武迪生先生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官张力女士。
11月28日,沈阳方面的工作组抵达以色列。工作组当时迫切的任务有三项:一、处理空难中我方人员的遗体;二、维持武迪生市长在以色列访问时的工作成果;三、对空难事故寻求法律解决的方法。很快,前两项任务都顺利完成,但在索赔方面却遇到了不小的障碍。
工作组决定临时委托以色列特拉维夫律师迪那耳作为索赔的代理律师,12月3日双方签订了委托书。就在这个当口,中方人员从以色列法律人士口中第一次了解到这样一个法律词汇——生活指数指标。根据以色列法律,这将是赔偿的依据。
空难事故的调查,很快有了结果。问题出在这架直升机中由美国爱利森公司生产的发动机上。调查组对发生故障的发动机上的21个叶片进行抽样调查,当在叶片端部进行测量时,所有叶片合格,而在根部测量,共有18个没有合格。
于是调查组在调查报告中明确描述,当发动机出现严重故障后,驾驶员紧急迫降,由于天暗雾大,驾驶员未能识别那片向日葵地面的坡度,造成直升机着地的一侧撬板受力过重折断,并导致油管断裂和油箱破裂,这时机头微抬、尾翼受地面撞击断开,机腹与地面摩擦,舱门飞出,乘客们被四散抛出,滑行中机舱开始起火……
武迪生市长在以色列遇难的消息传到沈阳,人们普遍感到痛心和惋惜。
1994年4月,以色列民航管理局完成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列举了可能造成事故的种种原因,但不负责指出哪方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所以,当地法律界朋友向武迪生家属提出两种建议,一种建议是在美国起诉肇事的直升机制造商比尔公司和发动机制造商爱利森公司,因为如果胜诉,所获赔偿,其金额将远远高于在以色列的赔偿额;如果美国法院不受理,可再回以色列法院起诉。另一种方案则是直接在以色列起诉航空公司。
最后武迪生家属聘请了一位主张在以色列索赔的律师,张力的家属则另聘请一位美国律师在美起诉。
这里又要提到“生活指数”一词。按以色列法律,赔款依据应是事故给遇难者实际带来的经济损失,对于精神损失基本不予考虑。这种经济损失的衡量即个人生活指数。简单说,就是先计算出遇难者生前的经济收入平均值,然后依照遇难者国家同性别的平均寿命,减去遇难者的实际年龄的差额。中国人男性当时的平均年龄是74.5岁,减去武市长遇难时的年龄58岁,其中的16.5年的经济收入为赔偿标准。而所呈报的生活指数证明,必须是有法律依据的。
按照武迪生生前的年法定工资收入,仅为6000多元人民币,年收入不到800美元,而国家分配的住房、公用车等因无法认定为法定收入,不予采纳。于是,这位市长最多只能得到10万元人民币左右的赔偿,比在国内买一份20元的机场保险获赔额还低一半,甚至连支付律师费都有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