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土木学院
合肥工业大学土木学院(Hef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College of Civil Engineering),创建于1945年,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合肥工业大学的二级学院。1院党委书记是刘梅,院长是王静峰。2
合肥工业大学土木学院教师队伍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法国院士1人;开设有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等8个本科专业;有土木工程、力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涵盖1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学位授权点;土木工程是安徽省优势重点学科。1
合肥工业大学土木学院前身是安徽省立蚌埠工业职业学校土木科,是合肥工业大学1945年建校创办最早两个专业之一,1999年学校专业调整,将建筑工程系、土木工程系和数学力学系的力学部分合并为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07年更名为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1学院知名校友有邢伟、3姚圣龙。4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 外文名
Hef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College Of Civil Engineering
- 创办时间
1945年
- 类别
二级学院
- 现任领导
党委书记:刘峰
历史沿革
民国34年(1945年)10月,合肥工业大学的前身——安徽省立蚌埠工业职业学校在安徽蚌埠黄庄成立,学校设置高级土木科和纺织科。
民国35年(1946年),学校改名为安徽省立蚌埠高级工业职业学校,设土木工程科。
民国36年(1947年),学校改名为安徽省立工业专科学校,迁至安徽淮南洞山,设置土木、机械、电机3科。
1951年4月,经中央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并于次年设立煤田地质、测量、井巷工程、采煤、洗选煤、矿山机械、机电7个专业,分属地质、土木、采煤和机电4科。
1952年,国家治淮委员会在安徽蚌埠怀远筹建淮河水利专科学校,1954年划归国家水利部,改名为“水利部淮河水利学校”,至1958年7月,学校设有水利工程建筑、农田水利工程、中小型水电站建筑3个专业。
1954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决定学校改名为华东矿业学院并迁往合肥,1955年3月,国务院批准同意学校改名为“合肥矿业学院”,1956年7月,学校迁至合肥,土木工程科更名为合肥矿业学院矿山建筑系(设置矿山企业建筑1个专业)。
1958年9月,中央批准同意将合肥矿业学院改名为合肥工业大学,设置土木工程系,设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学2个专业;同年9月,淮河水利专科学校扩建为安徽水利电力学院(本科),设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农田水利工程专业。
1963年,合肥工业大学土木工程系更名为建筑工程系,撤销建筑学专业,保留工业与民用建筑1个专业。
1969年12月,经安徽省革委会批准,安徽水利电力学院并入学校,其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农田水利工程专业并入合肥工业大学建筑工程系;当时的建筑工程系设有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农业水利工程专业和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
1971年,根据学校党委决定,在电机、机械、农机、建筑、化工、地质、采矿等七个系(当时称大队)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1973年,建筑工程系包括水利工程、房屋建筑2个专业。
1975年6月,安徽省革委会发文批准学校成立水利工程系,下设农田水利工程和水利工程建筑两个专业。
1978年10月,学校党委根据安徽省委指示精神,将建筑系分为建筑工程系和水利工程系;力学专业在学校基础部开始招收本科和硕士研究生。
1979年,建筑工程系的建筑学专业恢复招生;农田水利工程专业改为水资源利用专业。
1982年,建筑工程系成立建筑设计研究所。建筑工程系设立公用与民用建筑、建筑学2个专业;水利工程系设水资源利用、水利水电工程建筑2个专业;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水工结构工程、固体力学等十个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点。
1983年12月,学校的力学学科与数学学科组成应用数学力学系。
1984年5月,水利工程系更名为土木工程系,设有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并试办土木工程建筑结构、给水排水工程、交通土建工程专业。9月,学校在土木工程系试点,实施学分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次年全校普遍推行学分制;同年,学校开始发展合作培养研究生工作,在力学、固体力学等学科分别与北京机床研究所、郑州机械研究所等单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在全国第二批学科学位点申报中,工程水文与水资源获批硕士学位授权点。
1986年,在全国第三批学科学位点申报中,结构力学、实验力学、建筑设计、岩土工程、结构工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工程测量等学科专业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为适应经济社会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学校将建筑设计研究所从建筑工程系划出,成立建筑设计研究院;将建筑学专业从建筑工程系划出,成立建筑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