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第四章义务教育 (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
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
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
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第三章 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师资配备均衡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教育质量一体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省级统筹、以县为主、试点先行、整体推进,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程、义务教育学生关爱工程,健全督导评估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合理规划布局,加快推进薄弱学校改造,2020年前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均衡配备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服务范围,公开招生办法和结果。完善教师校长定期交流制度。探索“一校制”、“联校制”、“学区制”、“集团化”、“协作区”等多种办学形式,建立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提供管理和服务的制度,共享优质教育资源。逐步扩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的比例。规范招生收费行为,禁止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禁止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作为新生入学、编班的依据,禁止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持续开展择校乱收费专项治理。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加大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发达地区对口支援欠发达地区。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
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探索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在保证适龄儿童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