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发展沿革
  • 3.1.研制背景
  • 3.2.建造沿革
  • 3.3.服役历程
  • 4.技术特点
  • 4.1.设计特点
  • 4.2.隐身技术
  • 4.3.舰载战机
  • 4.4.武器装备
  • 4.5.射控系统
  • 4.6.舰载雷达
  • 4.7.改装升级
  • 5.性能数据
  • 6.服役动态
  • 6.1.约克城号
  • 6.2.企业号
  • 6.3.大黄蜂号
  • 7.本级舰
  • 8.总体评价
  • 9.参考资料

约克城级航空母舰

约克城级航空母舰(英文:Yorktown Class aircraft carrier),是美国在二战间期设计的航空母舰,是继列克星敦级与游骑兵号1航空母舰后的第三款舰队航空母舰4

本级舰的设计受到华盛顿海军条约及伦敦海军条约的吨位限制,然而相比上一代的游骑兵号,其更适用于美国海军的战略及战术运用,既可搭载大量飞机,同时具有优越的速度与续航距离,只是水下防御有所不足。在埃塞克斯级航母于1943年底服役前,本级舰一直是美国海军太平洋舰队的中坚力量。

本级舰是美国在1930年代经济危机后、罗斯福新政实施期间,根据经济复兴法案拨款建造的5,一共建造了3艘4。前两艘“约克城”号和“企业”号在二战爆发前服役,3号舰“大黄蜂”号则在裁军条约失效后赶工建造,赶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服役。最终“约克城”号和“大黄蜂”号均战损沉没,“企业”号在战后封存多年,最终拆解4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约克城级航空母舰

  • 英文名

    Yorktown Class aircraft carrier

  • 前型/级

    列克星敦级航空母舰和游骑兵号航空母舰4

  • 次型/级
  • 研制时间

    1930年-1934年1

发展沿革

研制背景

兰利号航空母舰

1922年,华盛顿海军条约签订,按照条约美国海军可建造排水总量135000吨的航空母舰,但每艘新造航母的排水量不得超过27000吨,而两艘获准由其他舰船改建的航母每艘则不得超过33000吨,美国当时的“列克星敦”号与“萨拉托加”号两舰由战列巡洋舰改造为列克星敦级航空母舰,在官方上占去66000吨;实验性质的兰利号航空母舰则不计算入吨位总量之内,因此海军在字面上只有69000吨可用作建造新航母5

1922年到1929年间,美国海军建造及维修署(Bureau of Construction and Repair)、海军航空署(Bureau of Aeronautics)及海军事务委员会(General Board)均在钻研新式航空母舰设计,而新设计最大的争论,正是如何“有效地”运用余下的吨位。争论的焦点在于航母数量与大小,倘若采用小型化13800吨的方案,则海军可新增5艘航空母舰;倘若采用较大型方案,则建造数量较少,为4艘17250吨级或者3艘23000吨级。

列克星敦号航母

新建航母数量与大小的争论背后,牵涉到航母各方面的运用疑难。首先是航速方面,由于当时没有舰载雷达技术,航母很容易遭敌军舰艇发现,必须可以高速逃脱,美国海军内部一致同意航母应有高速航行能力。然而航母的航速愈高,引擎的空间便愈大,自然占用更多吨位。第二是防御能力,大型航母如列克星敦级,可装设抵御巡洋舰火炮的装甲,甚至设有重巡洋舰级别的8英寸火炮反击,至于小型航母则无可避免较弱。然而,海军同时要考虑飞行设施问题,倘若小型航母牺牲防御,而换取更多机库空间,则两艘小型航母的载机量比一艘大型航母多,可更有效运用条约吨位。大型航母设计虽在航海及执勤性能上,都远胜小型设计,但整体可建造数量却相对较少,且在战后紧缩军费的情况下难以建造。另外,大型航母设计使海军航空力量集中在少数军舰,使舰队在单次攻击损失全部航空力量的风险增加。更何况美军仍未有实际的航母执勤经验,大部分的设计均欠缺充足现实基础。比如海军内部主张不建造舰岛,以扩阔飞行甲板;大部分将官都相信航母只会跟从战列舰的大舰队作战,担任辅助角色,无须最佳性能;至于相信航母有独立作战能力的战斗舰队航空指挥官约瑟·李维,以及航空署署长威廉·莫斐德(William A. Moffett),则聚焦于增加舰队整体的舰载机携带数量,这样小型化设计正好满足各方所需5

游骑兵号航母

1929年,在日内瓦海军裁减会议与建造巡洋舰的争议声下,一艘小型航母设计列入该年度的美国海军拨款法案,联同巡洋舰拨款,获得美国国会两院通过,最终成为排水量13800吨的游骑兵号航空母舰8(亦称突击者号)。然而就在法案辩论之时,美国海军举办了第9号舰队解难演习。在约瑟·李维的领导下,“萨拉托加”号航母在演习中充分展现了大型航母的独立战斗力、机动性及强大打击力。之后1930年至1933年的演习,列克星敦级的两艘大型航母也延续了上述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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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美国海军事务委员会提出修正讨论,建议将来多建造一艘小型航母,以及两艘增大吨位的中型航母。小型航母可用作跟从战列舰作战,而中型航母则可独立成为打击力量,既满足海军的战术需要,又尽用余下吨位。有关中型航母设计的争论内容与游骑兵号8时相同,分别在航速、防御及舰载机三方面。在航速方面,除了代表海军航空署的凯利·屠纳中校接受较低航速,以换取其他设施空间,其他部门大体同意将航速由29节提升至32.5节。在防御方面,焦点集中在减少飞行甲板遭空袭瘫痪的机会及整体防御装甲。针对首项问题,海军航空署曾提出建造双层飞行甲板、设置机库弹射器以及增加升降台,以提升飞机升降效率,然而这些装备连同装甲等,都不是中型航母设计吨位所能负担的。装甲方面,新型航母的定位为防御轻巡洋舰的6英寸火炮、空投炸弹及空投鱼雷攻击,但碍于吨位所限而要有所妥协。最后在舰载机方面,当时航空署正制订新的航空团组合,新舰的航空团应由4支小队各18架飞机组成,共72架飞机,然后再加上若干替补。不过由于计算方法不同,估算新舰的飞机数量可超过90架。海军事务委员会亦根据列克星敦级的服役经验,认为舰岛无损飞行作业,故此决意要在新舰增设舰岛,以有效排走锅炉废气6

1932年初,海军事务委员会终于从多项设计中,选择了排水20000吨、长770尺、宽80.3尺、120000轴马力,最高航速32.5节、搭载90架舰载机的方案。然而国会以经济萧条为因,并未拨款建造新型航母,使设计又再拖延,期间海军部长曾要求军部研究装设8英寸火炮的27000吨方案,但最终流产6

建造沿革

约克城号航母

1933年,富兰克林·罗斯福就任美国总统后,海军造舰计划终于获得政治上的支持。首先,小罗斯福动用全国工业复兴法(National Industrial Recovery Act)5的资金,以援助失业造船工人为名,拨款建造两艘航空母舰及若干驱逐舰,这批资金无须经正常国会程序拨款。最终争论的中型航母设计变成了最初的两艘约克城级航空母舰(Yorktown class aircraft carrier),而小型航母设计后来则成为黄蜂号航空母舰(亦称胡峰号)。

1941年大黄蜂号建造中

1934年5月21日,按照1932年的航母设计蓝本,约克城级航母首舰CV-5“约克城”号(USS Yorktown,第三艘以约克城命名的舰只)在纽波特纽斯造船厂开工建造10,2号舰CV-6“企业”号(USS Enterprise,第7艘以企业命名的舰只)于1934年7月6日在纽波特纽斯造船厂开工。此时海军仍在飞行甲板长度、防空炮装备及位置等方面仍有所争辩,然而随着游骑兵号航母在1933年下水8,加上美国海军航空战术与经验长足的发展,原航母过苛的浓缩设计弱点显露无遗,这样争辩到1934年11月已有定论5

二战爆发后,美国不再受裁军条约限制。加之1936年,日本退出海军裁军谈判开始建造大型的翔鹤级航空母舰。美国海军因此在1938年通过海军扩建法案又追加多建造一艘航空母舰,以应付战争需要。由于时间紧迫,海军事务委员会只能提出沿用约克城级的设计,但同时附带多项改良,特别是将新舰的锅炉与轮机交错配置,以减低风险,可以说是约克城级改进型。CV-8“大黄蜂”号(USS Hornet,第7艘以大黄蜂命名的舰只)于1939年9月25日在诺斯洛普·格鲁门造船厂铺设龙骨5,由于改动过多,“大黄蜂”号最终只能建造新式舰岛以及延长舰艏,动力系统的问题并没有解决6

服役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