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一、洪亮吉的治平篇
  • 3.1.概述
  • 3.2.原文
  • 3.3.译文
  • 4.二、马尔萨斯人口论
  • 4.1.根本观点
  • 4.2.抑制人口的增长
  • 4.3.避孕方法控制人口
  • 4.4.马尔萨斯观点的影响
  • 4.5.其他方面
  • 5.三、马寅初的“新人口论“
  • 5.1.第一
  • 5.2.第二
  • 5.3.第三
  • 5.4.第四
  • 5.5.第五
  • 5.6.几点建议
  • 6.参考资料

人口论

马尔萨斯著书籍

《人口论》是英国马尔萨斯创作的书籍,于2008年1月1日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该书的内容为人口增长有超过食物供应增长趋势的思想。它以“土地报酬递减规律”为基础,认为由于“土地报酬递减规律”的作用,食物生产只能以算术级数增加,赶不上以几何级数增加的人口需要,并认为这是“永恒的人口自然规律”1

基本信息

  • 书名

    人口论

  • 又名

    An Essay on the Principle of Population

  • 作者

    马尔萨斯

  • 出版时间

    1798年

一、洪亮吉的治平篇

概述

洪亮吉(1746~1809年),字君直,号北江,晚号更生,清朝阳湖(今江苏常州市)人。乾隆55年进士,授职翰林院编修。乾隆57年,洪亮吉奉命到黔地考察,历时一年。这其间,他在与社会各阶层广泛的接触中,敏锐地看到了人口过快的繁衍速度与经济发展速度之间的矛盾,于1793年写出了著名的蕴含着人口论思想的专著《意言》,特别是《意言》中的第六篇《治平篇》更集中地表现了洪亮吉的人口论思想。

在《治平篇》中,洪亮吉首先指出,历经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百余年,社会较安定,而人口却急剧增加。“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把一个与人民要过安定生活的愿望相违背、又极易被忽视的人口剧增的问题,十分尖锐地摆在了人们面前,确有振聋发聩之势。

接着洪亮吉以一家为例,深刻而具体地揭示出人口增长过快必定会使土地、房屋及其他生活资料显得越来越紧张的道理。洪亮吉指出,虽然还有空地、空屋,但这些最多“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这就必然造成“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这就有理有据地说明了一个无可辩驳的道理:若不控制人口,人们将要面临生活资料严重不足的威胁。

洪亮吉在谈到人口繁衍过快造成生活资料贫乏的同时,还十分忧虑因此会导致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增加。一家人中常有一二人不听从教育,“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生活资料的匮乏,有人必然起而作乱,在“治平”的社会里,因为人口增加过快,生活资料逐渐缺乏,社会发生动乱,这就是作者为民为国而忧虑的原因。

洪亮吉的《意言》,特别是《治平篇》比英国经济学家马尔萨斯的《人口论》发表还早5年,是世界上最早的人口论专著。虽然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作者还不可能提出解决人口问题的办法,当然作者也看不清由于封建剥削制度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而造成人民贫困的根本原因,但是在二百多年前作者能敏锐地提出了“治平”中潜伏着严重的人口问题,这充分显示了他关心政治与国家命运的思想感情,显示了他的远见卓识,也表现了他在封建社会中敢于否定“多子有福”这一传统观念的勇气,谈到人口问题,我们应该牢记这位先贤。

原文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培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佣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元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

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培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乎之民虑也。

译文

人没有不愿意当安定社会的老百姓的,人没有不愿意当长期安定的社会的老百姓的。社会安定一百年以上,可以算长久了。可是说到它的住户人口,就比三十年以前增加了五倍,比六十年以前增加了十倍,比一百年以前、比一百多年以前不只增加了二十倍。

试以一个家庭来计算:(他们)高祖、曾祖那时候,有十间屋子,有一顷田地,自己一个人,娶媳妇以后不过才两口人。两个人住十间屋子,吃一顷田地出产的粮食,是富富有余的。以一个男人得三个儿子计算,到儿子这一辈就是父子四个人,(三个儿子)都娶了媳妇,全家就有八口人,八口人就不能没有雇工帮助,这样就不下十口人了。十个人住十间屋子,吃一顷田地出产的粮食,我知道他们住的仅仅够,吃的也仅仅够。(他们的)儿子又生了孙子,孙子又娶了媳妇,其中体弱年老的有的去世了,可是(全家)也已不下二十多口人了。二十多口人住十间屋子,吃一顷田地出产的粮食,即使算计着饭量来吃饭,量着身长来住宿,我知道它必然不够。由此到了曾孙这一辈,由此到了玄孙这一辈,比高祖、曾祖的时候人口增加已不下五六十倍,这就是高祖、曾祖的时候是一户的人家,传到曾孙、玄孙的时候,不分到十户是不休止的。这其间有人口减少的人家,也就有人丁繁衍的家族,增加的人数也足以和减少的人数相抵。

有人说:“高祖、曾祖的时候,空地还没开垦完,空屋子也没有住满。”可是住户人口不是只增长一倍就停止了,或者只增长三倍五倍就停止了,而是增长十倍二十倍,因此,田地与房屋的数量常处于不足的地位,而住户人口常处于有余的地位。更何况有兼并土地的人家,他一个人占着可容一百人住的屋子,他一户占有一百户的田地,遭到风雨霜露饥寒倒地而死的人到处都是,这还有什么奇怪的呢?

(有人)问:天地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吗?(我们)说:水旱疾病之灾,就是天地调剂人口数量的方法。可是,老百姓遭到水旱疾病之灾而死亡的,不过十分之一二。(又有人)问:国君宰相是不是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呢?(我们)说:使野外没有闲置的田地,使百姓没有剩余的劳力,新开辟的疆土,迁移佃农去居住,赋税繁重的百姓,斟酌过去现在的情况削减一些,禁止浮华浪费,控制兼并行为,遇到水旱疾病之灾,就打开公仓拿出府库所有的东西来救济,只不过如此而已,这就是国君和宰相调剂人口的方法。

总之,社会长治久安,天地不能不增加人口,可是天地用来养活人的东西,原本不过这有限的数量;社会安定的时间长了,国君宰相也不能不叫百姓生孩子,可是国君宰相能为百姓考虑到的,也不过上述一些办法。可是一家之中有十个子弟,其中不听教导的常常有一两个,再加上天地广阔,那些游手好闲的人怎么能全都遵从上面的约束呢?一个人的住房用来供十个人住已经不够了,何况供一百人住呢?一个人的吃的用来供十个人吃已经不够了,何况供一百人吃呢?这就是我为安定社会的老百姓忧虑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