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木根
江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
姚木根(1957年11月-),男,汉族,江西樟树人,中共党员,1976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江西财经大学计划统计系国民经济计划专业毕业,曾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15年12月18日,姚木根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姚木根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57年11月
- 出生地
江西樟树
- 教育背景
江西财经大学
人物关系共1人
姚灵目弟弟
个人履历
1986年7月至1998年12月,在江西省计划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历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等职。
姚木根
1998年12月至2000年8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0年8月至2003年2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3年2月至2007年3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
2007年3月至2011年5月,任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1年5月至2011年8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1
2011年8月至2011年9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2011年9月至2014年4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人物事件
涉嫌违法
姚木根
2014年3月22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发布消息: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江西省副省长姚木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就在同一天,当地省委机关报刊发了一篇署名“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姚木根”的文章。由于被查消息与文章见报同在一天“甚为少见”,迅速在网上引发热议。
2014年3月28日, 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江西省副省长姚木根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2
2014年4月11日上午,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南昌举行。经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免去姚木根的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