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衔
军衔是指军队中对不同职务的军人授予的等级称号,即区别军人等级的称号。
军衔分为永久和临时两种类型,将军人的荣誉称号、待遇等级和职务因素融为一体,使其兼有调整部队指挥关系和调整个人利益关系的两种功能。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军衔
- 外文名
Military Rank
- 性质
职业等级
- 颁布机构
国家政府
历史沿革
欧洲沿革
军衔制度产生于15世纪的欧洲。15世纪以前的世界各国军队中,只有官衔,没有军衔。军衔与官衔的根本区别是把士兵纳入了军队的等级体系,这是一种革命性的进步。
最初用军衔代替官衔的变革,发生在15世纪-16世纪的意大利和法国等一些西欧国家。其原因是在这些国家中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工商阶级为了发展贸易与国王合作:工商阶级出资支持君主制,国王通过税收所得雇佣国外的军人。雇佣军成了国家的主要军事力量。
雇佣军以步兵为主体,其成分大都是自由农民、市民、破产骑士、有产市民的子弟以及出身于其他阶层的普通人。雇佣军的组织以连为基本单位,几个连组成一个团。连的指挥官称作上尉,副手称中尉 ;团由称作上校的军官指挥,助手称为军士长,后来改称少校。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等价交换、平等权利等资本主义的社会原则反映到了军事领域,刺激着军队改变其官职的选拔制度:以出身门第世袭军职的旧传统破产了,建立起按劳绩战功获得军官职位的新制度。
但是被选拔上来的非贵族指挥官,由于没有爵位可供标志个人的身份,自己的荣誉、地位和待遇得不到社会的保障。于是,这些军官们强烈要求设立一种与其军职相对应的阶位称号,来保障自己的社会地位。而这种要求也符合新兴资产阶级使用这些阶层的力量来共同反对封建领主的政治利益。这样,终于导致了雇佣军中原先的某些职务名称,逐步转变成为个人的阶位称号,职务则用“连长”、“团长”来命名。从而形成了军队职务与军衔等级相对应的两大体系,出现了包括军官、士兵在内的军队衔级制度。
战争规模的扩大,指挥机构中总参谋部的出现,军、师、旅、团、营等建制的形成,使得与其规模相对应的元帅、将、校、尉等军衔等级应运而生。军衔制打破了按出身门第封官晋爵的世袭旧军制,而以战功评价报酬和地位,因此广泛吸引了自由农民、平民等各阶层的人士,成功地替代了原有的军制。
中国沿革
在汉语里,军衔一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创造。中国现代军衔发展历史、授予规则等详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
清末,清政府曾引进西洋的军事制度以挽救危机局面。1905年12月,清廷颁布了《陆军军官军佐任职等级暨陆军人员补官体制摘要章程》。但是,这并没有从本质上改变旧军队的封建属性,当时也并未出现“军衔”一词,清末出现过“官阶”、“品目”、“品级”、“等级”、“等差”等称呼。
中华民国时使用过“官佐士兵阶级”、“军官佐士兵等级”、“军官佐及士兵等级”等称呼。在国民革命军时期也使用阶级、军阶等称呼,但也未出现过军衔等非正式称呼。1
195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实施军衔制度,正式将“军衔”一词定为一正式术语确定下来,并一直沿用。台湾地区仍使用“军阶”。香港、澳门二地对军衔、军阶没有特别的区分,新加坡也使用军衔一词。
新中国正式实行军衔制是在1955年:9月27日,国家主席毛泽东主持了元帅军衔和勋章授予典礼,授予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10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同一天,国务院隆重举行授予将官军衔的典礼仪式,周恩来总理发布命令,授予粟裕等10人大将军衔。
1965年5月22日,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的决定》,6月1日开始实施。2
1986年下半年,随着军队建设的需要,中央军委常务会决定实行新的军衔制。2
1988年7月1日,规定军官军衔设3等11级: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2
1994年5月12日,修改后的现役军官军衔设3等10级,即取消原条例中的一级上将军衔,明确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副主席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2
1995年9月10日,规定预备役军官军衔设3等8级: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