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历史发展
  • 3.比赛场地
  • 4.比赛器材
  • 4.1.构成
  • 4.2.杠铃片
  • 4.3.横 杠
  • 4.4.铃 片
  • 4.5.卡 箍
  • 4.6.长 凳
  • 5.参赛资格
  • 6.分级标准
  • 7.规则要点
  • 8.特殊规定
  • 9.比赛项目
  • 10.观赛礼仪

力举

力举是夏季残奥会项目之一,是运动员上肢力量的较量。运动员必须将杠铃从支架上取下移至胸前,在胸前平稳支撑,然后向上推举至两臂伸直,肘部不能有任何弯曲。根据运动员身体重量分为10个级别。力举比赛允许所有符合最低残疾标准的脑瘫、脊髓损伤、截肢(仅限下肢)和机能障碍运动员参加。

历史发展

力举项目正式进入残奥会始于1964年东京残奥会,当时的名称为卧举,由脊髓损伤的男运动员参加。在之后的几年,力举逐步扩大了参赛范围,允许其他类别的残疾运动员参加,并制定了与健全人举重相似的规则。在1992年在巴塞罗那全体代表大会上,决定在以后的残奥会上,只使用力举一种比赛形式。

之后,该项目在世界范围得到迅速开展。在1992年巴塞罗那残奥会上,有25个国家和地区参加力举比赛;而到了1996年的亚特兰大残奥会,参赛国家和地区达到58个。2000年后,该项目已扩展到五大洲的115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在册的男、女运动员超过5000人,从而使力举项目成为残奥会发展最快的项目之一。

女子力举发展也很快。自2000年悉尼残奥会上设立女子力举项目以来,该项目迅速发展。目前,女子力举已在全世界的6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运动员达到1250人。

力举由国际力举联合会通过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举重委员会(IPPC)进行管理,该委员会成立于1989年。

在2004年雅典残奥会力举比赛中,我国运动员张海东获得了男子75公斤级比赛的冠军;边建欣夺得了女子48公斤级的金牌,并以总成绩117.5公斤破世界记录;李瑞芳在女子82.5公斤级的比赛中名列第一。

比赛场地

残奥会的力举项目的比赛场地规格最小为2.5 米x 2.5 米,最大为4.0 米 x 4.0 米。比赛场地的表面必须平整、坚实并且能防滑。场地表面与四周地面或舞台的高度差不能超过10厘米。如果比赛是在高出地面的舞台上进行,必须提供一个具有防滑表面的斜坡,以便于轮椅的上下。如果可能,最好能设置两个斜坡,以节省比赛时间。

比赛器材

构成

力举比赛的器材装备由力举凳、支架及支架调节设备等组成。其中长凳必须坚固结实,为运动员提供最大的稳定性保障。长度为2100毫米,宽度为610毫米,但靠近运动员头部一端705毫米的地方宽度为305毫米。支架的高度不得低于770毫米,不得高于1000毫米,两个支架间距离为1100毫米。

杠铃片

IPC允许使用的杠铃片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所有比赛用的杠铃片的实际重量比它上面所标注的重量相差不能超过0.25%。

杠铃片中间的孔的直径不能大于53毫米或小于52毫米。

必须具备以下范围的杠铃片:1.25公斤、2.5公斤、5公斤、10公斤、15公斤、20公斤和25公斤。

出于便于记录的目的,必须比现存记录超出500克的重量方可算数。

杠铃片必须符合以下颜色规定:25公斤=红色、20公斤=兰色、15公斤=黄色、10公斤及以下重量为其他颜色。

所有的杠铃片必须清楚的表明其自身的重量,并按其重量的降序排列在杠铃片存放槽中以便于裁判员识别其重量。